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25年4月10日至12日(周四-周六共3天)在主校区中心体育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校内各院系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10米栏(栏高1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克)、实心球掷远(2kg)、达标五项{立定跳远、铅球(5kg)、100米、引体向上、1500米}。
(二)女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标枪(600克)、实心球掷远(2kg)、达标五项{立定跳远、铅球(4kg)、100米、仰卧起坐、800米}。
(三)混合项目(共5项)
1. 10×100米男女迎面混合接力(男、女各5人)
2. 50米“24人25足”跑(男女各12人)
3. 拔河比赛(10男,10女)
4. 跳大绳比赛(3男2女跳,2人摇绳,共7人,三分钟计时)
5. 跳小绳比赛(每队4人,男、女各2人,一分钟计时)
四、参加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分男、女两个组别。
(二)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与混合项目不限)。
(三)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
(四)参加拔河、跳绳、“24人25足”比赛的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所参加田径比赛以外的学生。
(五)运动会开幕式入场各单位必须组队参加。根据队列、服装、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20分。所得分平均后,分别计入本单位男、女团体总分中。
(六)各院(系)自备号码布。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前后佩戴号码布,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校园卡方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所有田径比赛项目,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出版的最新版《田径竞赛规则》。
(二)每场拔河比赛采用3局2胜制,交换场地,决定胜负。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即A组对C组;B组对D组)。
(三)跳大绳比赛:3分钟计时,累计跳过总数多者为胜。如相等则以单次连跳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四)跳小绳比赛:1分钟计时,4人累计跳的总数多者为胜。
(五)径赛800米以上不分道跑项目,报名超过24人时,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六)径赛800米(含此项目)以下分道跑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七)50米“24人25足”跑比赛各队按比赛成绩一次性决定名次,绑腿带各院系自备。
六、运动员资格和处理办法
(一)凡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审查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为端正赛风、严肃纪律,在比赛期间及比赛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本规程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同时扣除其单位团体总分20分,并追回奖品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三年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验.
(四)体育特招生只能参加田径项目中的单项比赛和接力项目的比赛。
七、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
(一)每项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二)本次比赛只设男、女两项团体总分,分别取前八名奖励。
(三)接力、男女混合项目(拔河、跳大、小绳、“24人25足” )均加倍计分。(男女混合项目名次得分,平均后分别计入男、女团体总分)。
(四)各组别打破校纪录者颁发破纪录奖,另加10分;有特招生参加的集体项目,只能破特招生组的纪录。普通生打破特招生记录,另加20分。运动员若在某项比赛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个最高分。
(五)如遇两个或以上队总分相等时,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
(一)各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周五)下午4点以前,将报名表送交主校区体育学院(校本部)办公室 刘忠东老师,联系电话:67730088 地点:主校区本源体育场
(二)报名表须交电子版一份(发至tyb001@zzu.edu.cn)、纸质打印一份(两份内容必须一致),并请本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并在纸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有效。交表后不得再更改。
(三)报名表填写要求:男、女分开报名,要求男生在前,女生在后,号码顺序由小到大,不得空号。
(四)凡已报名结束,不得再更、补运动员,超过报名时间视为弃权。不按规定报名,大会编排组将自行处理。
(五)各单位必须提供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单》,报名时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六)《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查看下面十一条,报名时交验原件。
(七)报名时各单位随报名表提交入场式解说词(限150字以内)一份,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一名,大会组委会成员名单一名。开幕式各单位入场顺序按提交上述材料先后顺序排列。
九、其它
(一)大会仲裁组成员、裁判长、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校本部)聘请。
(二)各院系运动员号码布自备,必须是布质号码,每名运动员要有2个一样的号码布。检录时佩带胸前和背后,号码布为长方形,规格:24×20厘米,数字尺寸:10厘米高(黑体),颜色不限但必须清晰。
十、各院系号码区域分配规定如下:
1.商学院 |
0001—0050 |
2.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
0051—0100 |
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0101—0150 |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51—0200 |
5.法学院 |
0201—0250 |
6.河南音乐学院 |
0251—0300 |
7文学院 |
0301—0350 |
8.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0351—0400 |
9.新闻与传播学院 |
0401—0450 |
10.水利与交通学院 |
0451—0500 |
11.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
0501—0550 |
12.土木工程学院 |
0551—0600 |
13.马克思主义学院 |
0601—0650 |
14.化工学院 |
0651—0700 |
15.教育学院 |
0701—0750 |
16.建筑学院 |
0751—0800 |
17.历史学院 |
0801—0850 |
18.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51—0900 |
19.考古与文化遗产学院 |
0901—0950 |
20.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951—1000 |
21.信息管理学院 |
1001—1050 |
22.生态与环境学院 |
1051—1100 |
23.体育学院(校本部) |
1101—1150 |
24.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1151—1200 |
25.美术学院 |
1201—1250 |
26.生命科学学院 |
1251—1300 |
27.书法学院 |
1301—1350 |
28.农学院 |
1351—1400 |
29..哲学学院 |
1401—1450 |
30.第一临床医学院 |
1451—1500 |
31.数学与统计学院 |
1501—1550 |
32.国际学院 |
1551—1600 |
33.化学学院 |
1601—1650 |
34.国际教育学院 |
1651—1700 |
35.物理学院 |
1701—1750 |
36.管理学院 |
1751—1800 |
37.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801—1850 |
38.公共卫生学院 |
1851—1900 |
39.药学院 |
1901—1950 |
40.口腔医学院 |
1951—2000 |
41.护理与健康学院 |
2001—2050 |
42.基础医学院 |
2051—2100 |
43.第三临床医学院 |
2101—2150 |
44.惠灵顿学院 |
2151—2200 |
45.第二临床医学院 |
2201—2250 |
46第五临床医学院 |
2251—2300 |
47.省医临床医学院 |
2301—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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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郑州大学2025年阳光体育运动会”并签署本人责任书。
(二)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该赛事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赛事组织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赛事主办方及组织方均不承担任何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赛事组织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人(队)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相应的责任。
参赛项目:
运动员姓名: (签名务必清晰可辩)
参赛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郑州大学2025年阳光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