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大学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家庭在建设高水平大学中的特殊作用,根据校工会2010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学校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循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共同建设幸福美满家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文明素养,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职工家庭,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敬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爱岗敬业,共同发展。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本次全校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30个。
2.评选办法: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各基层工会原则上推荐一个家庭(机关、后勤集团、产业处、第一、二、三、四、五附属医院可推荐2~3个家庭)。由校工会女工委组织评委对推荐的家庭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校“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和表彰。
3.上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8日,为各单位评选推荐时间。6月21—25日,各单位将《郑州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送校“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办公室(校工会女工委办公室 电话:67781075)。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5月31日
附件: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