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5】3号)和《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大类)考核录取基本原则
遵循教务部“转出不限制,转入有考核”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依据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学科特色、师资情况、学生分布、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须对符合教务部规定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本科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择优录取。
二、计划接受转专业(大类)学生人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拟接受转入2024级新闻传播学大类学生40人,2023级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四个专业各接受学生10人。
三、转专业(大类)考核与录取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通过系统审核后于2025年2月19日—2月20日到新闻与传播学院317室(信息资料中心,联系电话67785221)领取并填写提交《新闻与传播学院接受转专业学习申请表》。新闻与传播学院对系统审核通过并按时提交《新闻与传播学院接受转专业学习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考核。
2.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组负责,并于2025年2月22日—2月23日组织对申请转入我院的本科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3.依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录取工作组负责,依据面试成绩排名,结合我院现有专业(大类)可接受学生人数的实际情况,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部审核。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学院正式公布接受转专业本科生录取名单。
四、转专业(大类)审核条件
1.品行端正,志存高远,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5】3号)规定。
2.对依据学业成绩转入的学生,其当前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2,护理学专业学生平均绩点排名应在本专业的前15%以内。
3.对因兴趣特长转专业的学生,学业成绩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提供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兴趣特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入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大类分流后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到原大类包含的其他专业。
5.不接受降级转专业(大类)的学生。
6.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教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