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评论的深度与趣味

李宏 

 

 

当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或选题严肃、表述抽象,或追求娱乐、流于庸俗。本文从深度与趣味矛盾切入,探讨电视新闻评论发展与创新的可能性。

一、新媒体语境下的媒介特征与受众需求

新媒体语境下,电视媒体的真实、快速、久远等特征更加突出了,新闻深度的体现在于超越事实叙述的层面,在事件联系与判断层面传达信息。与新闻报道不同,新闻评论从其概念的内涵上就要求所传达信息要构成对新闻事实的价值判断。从受众对新闻评论的需求来看,新闻事实及观点信息的传达使受众形成对世界形成判断,从而成为指导生活依据,这时新闻传播的内在价值。而电视媒介似乎更多的满足了人们在娱乐层面的需求。电视媒体的技术特征使人产生呈现反“深度”的错觉。尼尔·波兹曼认为:“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娱乐是受众通过电视获得信息的重要目的之一,从理论上讲,娱乐是电视传播所无法摆脱的性质。但“娱乐”与“深度”不是完全对立的,可以显现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对于新闻评论来讲,电视这种“娱乐化”的技术特征主要体现在口语评论的形式上。较之阅读而言,倾听是一种低效的信息接收方式。受众对语言信息的接受是以理解为目标的。在阅读中,具有一般性的、体现深度的语言可以长时间的反复的思考,以保证信息传达的有效;而在对口语传播的过程中,声音瞬时性的形式特征限制了其内容的深度。于是,简洁与形象是口语传播的特质与要求。媒介环境学派代表人物沃尔特·翁认为:“口语文化往往把概念放进情景的、可操作性的框架里,这些框架只有最低限度的抽象性,就是说它们贴近活生生的人生世界。”口语文化的概念显现为口语词汇、口语句型以及口语的声音形式。这种“形象的娱乐化”对于电视新闻来讲不仅不是缺点,而恰恰应该得到适度的发展与创新。但这些元素也的确与新闻评论深度的传播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矛盾。于是,电视新闻评论中的口语显现为一种文字性的口语。无论口语如何体现出形象化的特点,但是其作为一种语言始终保留了抽象与概括的特点,约翰·洛克认为,语言所指示的不是具体事物,而是观念。他在《人类理解论》中论述道:“声音必须成为观念的标志。”,“声音还必须是概括的标记才行。语言作为一种概括性的观念的标志,是思维对世界简化的产物。于是口语从根本上具有反思性。这也是电视新闻评论能够存在的前提,仅仅依靠图像是无法传达深度观念的。电视口语综合了语言的日常交际功能与抽象思维功能,是消除新闻评论趣味与深度矛盾的关键手段。但在当下的电视新闻实践中,更多的口语评论倾向于抽象的、概念性的表达。例如,2010年《新闻1+1》栏目中的一段新闻评论:所以现在人们就会有一种担心,这两年来随着媒体舆论监督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开始出现一种新的、让人担心的、带有作秀性质的和带有应对性质的和带有危机公关性质的处理。迅速的把人给处理了,好像这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是这只治了标不治本。

上述评论具有典型的书面特征。长句的的使用使理解变得困难,过多的关联词让听觉陷入疲惫,评论员的语速使观众对抽象概念应接不暇。这种评论的风格在塑造一种形式上的理性与权威,而实际上话语所包含的信息量是很少的。这种口语风格是当下许多新闻评论的误区。当信息不能被有效的传达时,任何貌似具有深度的形式都无法发挥作用。现代媒介多元化的传播环境中,受众对电视的需求愈加简单直接地指向了娱乐,这一点与电视媒介的技术特征相得益彰。社会整体的审美倾向于娱乐,杰拉尔德·格拉夫把“反智识地赞美兽性生命力和毫无头脑的享乐”作为后现代社会的审美特征。这种审美倾向的影响在电视媒介中向各种类型的信息传播延伸。

二、电视媒体传播中的娱乐化与庸俗化

娱乐不仅仅是受众看电视的目的,同时也是电视媒体传达信息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娱乐化”并不对电视新闻评论节目构成否定的判断。但是,在实践中,电视节目似乎超出了娱乐化的范围,体现出庸俗化的特点。例如,新闻节目注重事件的冲突强调其戏剧特征。大量所谓“民生新闻”节目充斥电视屏幕并且受到观众的喜爱,这些节目中的新闻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价值,人们所关心的再也不是5个“W”,而是事件展现出的强烈的戏剧冲突甚至是悬疑色彩。科教类的节目被各种视觉技术包装成一部部粗糙低劣的悬疑电影;法制节目则着重表现刑侦技术的复杂与高超,甚至在有些时候对潜在罪犯起到了教学的作用。庸俗化对电视新闻评论而言是尤不可取的,是新闻深度的彻底丧失。虽然在大量实践中娱乐和庸俗是一致的,但是不代表二者不可分割。新闻和娱乐不是对立的关系,新闻是信息传播的内容,同时从时间上对其进行限制,娱乐是信息传播的目的。二者虽然不是完全对应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但并不是矛盾的。娱乐效果本身就可以构成新闻价值。陈力丹先生这样描述新闻价值:“或者满足我的兴趣需要、认同感的需要,或者帮助自己对利益相关的问题做出决策。对新闻接受者来说,这样的新闻是具有新闻价值的”这恰恰说明新闻价值与受众的娱乐与决策的两种信息需求相关,二者是可以统一的。如果在电视新闻评论中,新闻价值不能得到显现,那么其深度就会减损。庸俗化就是这样一个新闻价值减损的结果。 新闻价值的大小与新闻事件的影响力有直接的关系,在电视新闻评论实践中,评论对象也就是新闻的题材对新闻深度有一定的影响。

庸俗化主要体现在内容上,也就是说,新闻评论在题材选择上的娱乐化造成了新闻评论的庸俗化。从受众接受层面来讲,新闻评论的深度在以影响力更大的严肃事件为对象时更容易显现。简单的说,受众更倾向于认为有关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评论较之邻里矛盾的评论更有深度,新闻评论的实践中也通常如此。于是,一档新闻评论节目的深度与选题具有直接的关系。娱乐化导致的新闻评论节目庸俗化,往往集中在民生新闻的层面。由于受到题材的限制,其评论往往也浮于表面难以深入。例如2010年,2月23号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扩大版》中针对一起邻里纠纷时间进行的评论:

出了什么事啊,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把握三点。一讲道理、二不能损人利己、三别太自私。做什么事之前如果都能先想到这三个问题,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了。

上述评论几乎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新闻事件,在世俗道理层面简单的评论。在整个评论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与新闻事件有关的新的信息,没有新的知识。受众在评论中既不能获得娱乐,也不能获得决策的依据,于是新闻深度完全的不到体现。

在新闻评论的内容层面娱乐化与庸俗化体现出一致性,二者共同导致了新闻价值的减损、深度的缺失。似乎电视新闻评论或表现出过度的书面特征导致趣味性的丧失,或内容上娱追求娱乐导致庸俗,这种矛盾在当下的电视新闻评论实践中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种矛盾的解决可以从形式与内容功能区分着手。电视新闻评论的形式与内容可以针对受众的不同需求,从形式上满足受众的娱乐需求,例如视觉效果、语言风格;从内容上满足受众的深度需求,例如评论题材、角度、结构。事实上,一些电视节目已经做出了这方面的尝试,例如辽宁卫视的《老梁观世界》、凤凰卫视的《倾倾百老汇》、《郎眼看世界》等等。这些节目从选题上注重新闻事件的影响力,内容涉及时政、财经、文化等具有普遍意义的主题,这有效的保证了评论的深度;在形式上追求或轻松或时尚的视觉效果,形象化的幽默的语言风格。尽管在受众决策性需求的功利角度来看,这些节目的信息效率较低,但是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其娱乐形式恰恰是深度得以传达的基础。

三、电视评论的分析与综合结构

电视新闻评论的深度是对受众决策需求的满足,对新闻叙事的超越。在论证过程中使受众获得新的信息、知识,了解新闻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现令人信服的论证过程。这些与娱乐的形式不构成矛盾。但是,电视媒介的技术性特征却对评论产生了时间性的限制。长时间的论证过程可能会导致趣味性的缺失。例如,江苏卫视《南京零距离——孟非读报》栏目,该栏目一度因为主持人孟非理性的论证而受到观众的喜爱。其缺点是节目形式单调,主持人口语形式表现力不足等等问题。在缺乏足够趣味性形式的支撑的情况下,其节目的生命力也受到了减损。与之相反,电视新闻评论显现出简短评论的形式,这种形式的节目由大量的新闻事件构成,每件事之后附以简短的口语评论。比较典型的是辽宁卫视的《说天下》、《观点制胜》等节目,这种形式通过大量的事实增强了趣味性,而短时间的几句评论无法展现论证过程,从而丧失了展现深度的平台。这是趣味性与深度在结构上的矛盾,这对矛盾的解决关键在于两点:首先是足够的经验事实保证趣味性。其次是论证过程得到充分的显现保证深度。两者可以通过综合或者分析的不同结构实现。电视新闻评论要求“用事实说话”,强调了经验论证对新闻评论的重要性。无论是综合还是分析的结构,组织事实都是其核心的任务。综合的结构,是在同一个主题之下组织不同的新闻事件,这些事件作为证据支撑总的观点;分析的结构,是针对一个新闻事件进行分析,组织与之相关的事件,对其进行不同层面的判断。结构的合理安排能使深度在新闻叙事中自然的显现,使观点潜在的发挥作用。

电视新闻评论的理想状态是趣味性与深度的结合,前者显现为视听效果与口语修辞,后者显现为评论题材与论证过程。趣味性与娱乐直接的联系起来,娱乐化未必是新闻评论的庸俗化,未必导致新闻价值与深度的丧失。与纸媒的阅读方式相比,电视新闻评论的视听方式决定了其传播深度信息的效率是较低的,而受众获取深度信息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从而具有效率上的要求。因此,电视新闻评论只有通过娱乐的形式提升趣味性,来弥补效率的不足。当然,趣味性也给电视新闻评论带来更多的独特价值。当下的电视新闻评论通过各种形式显现,或是专业化的评论节目,或是新闻报道中的部分要素,其中一些优秀的评论与新颖的形式对电视新闻评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4页。

2.(美)沃尔特·翁:《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语词的技术化》,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3.(英)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83页。

4.(美)马泰·卡琳内斯库:《现代性的五副面孔》,商务印书馆 2002年版,285页。

5. 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35页。

 

 

本文发表于《青年记者》2015年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