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层分化”与“符码对抗”

——当前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传播环境与传播特征

张淑华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摘要:社会性突发事件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它是当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典型事件和新型事件。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的阶层分化更加明显,基于共同利益诉求的人群凭借“想象的共同体”结成联盟,在传播中形成对抗力量,凸显了社会冲突。事件传播过程中编码和解码的不一致即“符码对抗”导致了意义扭曲和传播扩散的扩大化趋势,成为社会性突发事件传播的突出特征。

关键词:社会性突发事件 传播环境 传播特性

 

社会性突发事件不同于自然灾害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1](P385)。社会性突发事件具有突发事件的共性,表现出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必然原因导致、后果严重、需紧急处理等特征[2](P4)——有人把它简化为突发性、不确定性、异常性、破坏性和应对的紧迫性,但又区别于自然灾害类事件,多为“人祸”,具有人为性、争议性、冲突性、伴随着责任追究等特征。在新媒体环境下,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传播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是近年来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也是危机传播管理的新难题,急需引起研究的关注。

一、社会性突发事件:当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典型事件和新型事件

我国2006年颁发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把常见的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中,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为其发生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原因和人为因素,常被视为社会性突发事件。近年来,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呈急速上升趋势,不仅代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成为突发事件中的典型事件和主体,而且绝对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对人民网舆情检测室2007年以来发布的《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的研究发现,2007年至2010最受网民关注的20年度热点事件中,突发事件总数分别为12131517,其中社会性突发事件数分别为11121517,成为“热点”中的“热点”。

近年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还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一是新型事件的出现。除了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传统型社会性突发事件外,出现了一些具有新的时代特性、媒介特性和内容特性的事件。本文作者把它归纳为四种新的类型:(1)维权型突发事件。以公民普遍觉醒的权利意识为基础,通过突发的个人“极端”方式维权事件,如“邓玉娇案”、“开胸验肺”、“唐福珍自焚”、“宜黄拆迁案”等,借助新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快速传播,“发酵”成为重大社会性事件。(2)舆论监督型突发事件。以公民普遍的公共参与意识为前提,以公共机构、公务人员、社会公益和公德、公共政策等为关注对象,通过突发的组织或个人“违规”事件,如指涉公共机构的“郭美美事件”、指涉公务人员的“日记门”、“微博开房”、“我爸是李刚”、“带套不算强奸”等事件的“曝光”,产生“联锁反应”,形成对共同行为规范、公共道德和公共政策等多层面的检视、监督和持续争议,最终上升为社会影响巨大的公共事件。(3)泄愤型突发事件。以发泄个人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为目的,通过对不确定对象的侵权或犯罪,造成对无辜的伤害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典型如“杨佳袭警”案、不断发生的“校园袭童”事件、成都的“公交车燃烧”等。(4)群体冲突型事件。以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分化为背景,以权威信息的缺失、沟通不畅、人际传播和各种谣言、流言传播等为“土壤”,个体偶发性事件为诱因的利益矛盾最终推动事件上升为群体性冲突,如较早的 “瓮安事件”、“石首事件”、“通钢暴力事件”,一直到最近的湖南常德近百名的士司机打砸派出所。这些事件,具备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人为性等基本要素,但在发生成因、目标诉求、传播方式、解决途径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于传统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内容属性和媒介传播特征。

二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型事件增多。所谓“无直接利益冲突”,是指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冲突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了不满情绪,感觉到自己是显在或潜在的权力受害者,于是借机表达和发泄不满情绪而出现的冲突[3]。其典型体现是“泄愤型”事件。于建嵘教授曾经提出,“社会泄愤事件”是当前社会出现的新现象,有三个突出特征:一是事件参与人与事件本身无关;二是行为目的只是要发泄心中的怨恨;三是现代科技,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技术解构了权威信息,舆论呈现不易调控的特点[4]早在200610月,《瞭望》周刊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就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对人民网发布的2007年以来热点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研究发现:个体泄愤性事件逐年增多,重大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群体性事件也具有较强的泄愤色彩;而且,在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社会性事件都伴随着网民的情绪发泄。

三是特殊的破坏性。突发事件的破坏性主要来自突发造成的防范缺失和事件发展走向不确定带来的应对困难和公众的“安全感”受损。其破坏力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1)对社会经济造成的消极影响,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对社会政治的消极影响,如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秩序,影响政府形象;(3)对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的消极影响,如造成心理恐慌和信任危机等[5](P48-64)。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破坏力除了物质性的利益损害外,更多地体现为非物质性损害。从上述四类新型事件也可以看出,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破坏力更多地体现在社会政治和社会心理层面,突出表现为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现有秩序、政府形象的破坏,社会不同群层间的信任危机和公众的社会认同危机。这种非物质层面的破坏相对于物质损害,具有更大的危险性: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人为性”,必将伴随着对特定人群的责任追究和由此而来的阶层间仇视、不满等情绪,社会矛盾被显化和激化;其破坏力更多地诉求于非物质层面,无法测量,不确定性增加,不易消弭,不易修复,更难于调控。特别是群体性和“泄愤型”等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事发突然动机多样,预防困难;一旦发生,升级很快,排查处置、善后工作都存在很大困一旦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则可能产生颠覆性的破坏。

社会性突发事件的高发、多发趋势和这些新特征的出现,不仅有社会转型中“矛盾爆发期”的现实因由,也和新媒体时代特殊的传播环境密不可分。

二、媒体阶层分化凸显社会冲突: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传播环境

社会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不同群层间的利益冲突。现代冲突理论认为“人们因有限的资源、权利和声望发生的斗争是永恒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变迁的主要源泉”[6]P18,冲突是社会的常态。在传统媒体时代,管理者对冲突性事件可以采取“新闻”“旧闻”“不闻”的媒体策略,加以引导和控制。但在当前的新媒体环境下,管理者的控制功能被弱化,而媒体的传播功能却在增强,冲突因此变得“显性”。新的媒体环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媒体的阶层分化呈现“结构性紧张”。社会学者李强认为,当下中国社会结构呈现出“丁字型”特点(准确而言应是“倒丁字型”结构),底层民众数量庞大,上层和中层规模较小,底层与上层之间缺乏可作为缓冲的中间阶层。它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处于一种结构性的张力之中,构成了社会阶层冲突的基础[7](P67)。新媒体环境下,这种社会阶层的结构性紧张更加明显: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具有突出的平民气质,无论是网民数量还是讨论话题,都带有很强的“底层”特色,“网民”多数以“下层”自居,并以其数量优势形成媒体虚拟社会中的“强势”阶层,并和“上层”对抗,具有“调和者”色彩的中间阶层在互联网出现断层,体现很不明显。

第二,社会阶层的集结依据主要源于共同的利益诉求。社会身份的隐匿性特征,使得新媒体环境中虚拟的社会阶层分化超越了传统社会的“政治身份决定论”而代之以“社会契约论”,“其行动大多受共同利益诉求的影响,但成员内部的分化仍十分明显;共同的意见主张,而非严格的社会身份,往往成为反对者联盟一方得以迅速聚合的主要因素。”[8](P108)利益成为阶层划分的主要依据,网络阶层被简化为“既得利益者”和“利益受损者”,围绕利益的冲突构成了网络群体冲突的主要动因和典型模式,这就很好地揭示了为什么网民言论中总是充满“火药味”。

第三,社群化生存和容易形成“想象的共同体”。网络新媒体中的社交主要是通过组群的形式,如加入QQ群、各种社区和论坛、豆瓣这样的兴趣小组等,凭借某一方面的“共性”结成共同体。“目前QQ群已经超过5000万个,开心网的注册用户数已经达到8000万个,人人网(原校内网)更是达到了1.2亿个。这样庞大的用户群不仅为相互联络提供了便利,也为公共信息传播提供了一条新的通道。”[9]“互联网聚合人群的能力在进一步提升……任何一个引发关注的事件都能将散布在各地的家伙聚拢为‘意见同盟’。在既不上街也不碰面的孤单状态下,通过联线的沟通,构筑为‘想象的共同体’。”[10](p97)在普遍兴趣的突发事件面前,这种“想象的共同体”可以很快构筑起来,虽具有高流动性、结构松散和不确定性特点,但由于人数众多,这些临时聚合起来的群体在突发事件的讨论和参与中力量和影响很大。

第四,参与者在冲突中发挥了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传统的冲突理论关注的是冲突主体,认为对冲突主体的准确把握是确定冲突起因、寻求解决办法的先决条件。但在新媒体环境下,冲突的参与者更值得关注。冲突参加者往往是一些旁观者,事件的发生发展和他们的利益并不直接相关,他们或以“精英”的姿态自觉关注,或以“哄客”的心理图个热闹,或受“激情”的驱使不吐不快。尤其当冲突涉及社会地位的差异时,冲突被符号化和被简化为阶层冲突后,参与者自觉进行“阶层”归属,并将由此产生的社会情绪和意见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表达,形成庞大的言论数量和集结为舆论压力,使得冲突呈现极端化趋向。“事实上,也正是这些数量庞大的冲突参与者们所显示并被社会所感知的冲突事件背后的社会支持,才使得大量的网络冲突得以成为进入公共议程的“事件”。而形成这股社会性力量的参与者,由于数量巨大,卷入度低,每个人承担的风险和成本都很低,这也是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之下社会支持得以凝聚的重要模式。”[11](P108)

第五,媒体信息结构的多元化具有解构权威信息的作用。在新媒体环境下,一方面,传统意义上的权威媒体受到挑战,如报纸,甚至要借助新媒体来谋取生存和发展空间,其权威性和信息垄断地位被削弱;另一方面,以网络为代表的“草根”媒体也经常以“网民”的笼统称谓挑战“权威”,各种自媒体、社区、论坛聚集了众多的草根智囊,他们发布信息,表达意见,大胆质疑政府和各种“砖家”、“叫兽”,这种信息主体结构的多元化格局必然导致意见的多元化和冲突。互联网的扁平化结构和自由气质,解构了传统媒体从上到下的金字塔,没有人可以号称权威,“去中心”和“反权威”的后现代思想成为主流。在这种情形下,权威的优势地位不再,舆论引导与信息控制十分困难,任何通过网络技术和管理进行信息过滤和控制引导的意图都会遭遇“反抗”甚至“反击”,譬如互联网上对“五毛”的高度警惕。

第六,新媒体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和参与功能激发了突发事件报道和公众的介入程度。结构性紧张的现实并不必然导致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只有当社会公众将贫富差别、阶层生存质量的差异归因为“社会不公”而非合理的竞争结果,即“公正失衡”的民众心态盛行时,才真正会激化社会矛盾[12](P53)。媒体技术发展的一个后果就是,信息报道的能力增强,媒体“环境监测”功能指导下的各种社会性突发事件,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内容之一。过多的报道数量营造了“社会不公”的媒介现实,并产生了“相对剥夺”效应,催生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和怨气发泄欲望。

新的传播环境导致的结果是,不同社会阶层的冲突和对抗更加明显,各种揭露“社会不公”的报道被自我归类于“下层”的民众推崇和关注,民众的“看客”心态和不满情绪被“发酵”,社会性突发事件被显化和放大。“某个突发事件在网上一曝光,即可迅速引爆全国舆论,把地区性、局部性和带有某种偶然性的问题,变成全民‘围观’的公共话题,甚至变成需要中央政府出手干预的公共事件”[13]。新媒体的“放大”和“参与”功能加剧了社会性突发事件的“高发”“多发”趋势,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燃点”和“痛点”。

三、符码对抗导致“扩音效应”:新媒体环境下社会性突发事件传播特性

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下,社会性突发事件从阶层间的“利益对抗”走向传播中的“符码对抗”,而传播话语的冲突又推动事件的传播扩散呈“扩大化”趋势。正是事件传播过程中编码和解码的不一致,导致了传播意义的扭曲,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议,推动了事件的传播扩散,乃至出现“扩音效应”,从而影响了事件的传播走向和发展走向。这是当前社会性突发事件传播最为突出的特征。

斯图亚特·霍尔在他的《编码解码理论》中提出,意义的编码和接收在过程上并不是同一的,它们的符码并不完全对等,这主要取决于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关系与地位的结构差异。“所谓‘扭曲’和‘误解’恰恰因传播交流的双方缺乏对等性而产生”。他提出了意识形态结构对大众传媒意义编码的介入和作用,同时也看到了受众在解码过程中存在对结构的抵抗与解构,并由此归纳出了三种不同的解码模式:“主导—霸权”型(dominant-hegemonic position)——传播和接收之间呈现了线性的作用特征,二者的符码具有同构性,解码完全按照编码的意义来解读和获取信息,编码一方占据支配性地位,它所传播的信息成为一种权力话语;“谈判”型(negotiated code)——解码和编码间包含着相容因素和对抗因素的混合,既不完全接受,又不完全否定,编码和解码之间的矛盾也会使传播中的误解和失败得以产生;三是对抗型(oppositional code)——解码对编码的意义完全是颠覆性的解读,是对编码意图的批判和抵制,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是全新的意义[14]。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在分析社会性突发事件中的价值在于,他提供了一个研究问题的视角和解析社会性突发事件传播扩散特点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充分了解社会性突发事件新媒体传播环境的基础上,考察典型和重大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和传播要素,有以下发现:

第一,信源——社会阶层和媒体结构的多元化导致了编码者意义生产的可能冲突。社会阶层的分化产生利益冲突,媒体结构的多元化导致信源结构的多样化。除了政府、媒体等传统信息发布机构,更多的普通公民也参与传播,成为信源。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2009年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有30%是由网络率先公开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各种拍客、播客、博主构成庞大的“公民记者”队伍,和各类职业记者,政府和企业的宣传部门、新闻发言人等一起,构成了多元化的信息发布主体和多元的利益表达。不同的意义生产动机也决定了所生产的意义之间的差异。社会性突发事件人为性和伴随责任追究的特点,使得传统媒体的报道常陷入“控制”范式,代表官方意识形态,在报道时机、内容选择、报道方式等方面讲求技巧和策略,以谋求正面报道效果和维护整体利益;而“公民记者”往往不受约束,直白简捷,带有很强的个人情绪和主观色彩;各类发言人的信息发布目的性更强。在同一事件的报道上,只要不同信源的信息和其背后的“意义”出现了差异,就会将主体间的冲突显化和激化,从真实性争议到话语权争夺,从信任危机上升到形象危机。在这种情形下,任何的信息差异和意义模糊都可能导致更大的危机。“7·23动车事故”中各方原因解释的不一致导致矛盾升级就是典型案例。正是“我爸是李刚”事件、“钱云会案”中目击者、媒体和当事方描述的差异,“邓玉娇案” 中官方说法“按倒”与“推坐”的前后不一和自相矛盾,“躲猫猫”、“洗脸死”中的语焉不详和态度暧昧等,导致了事件被强度关注、传播范围不断扩大。

第二,信宿——选择的自主性赋予受众更强的解码能力。拉扎斯菲尔德在他的《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了“选择性接触”假说,认为受众并不是不加区别地对待任何传播内容,而是更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的既有立场、态度一致或接近的内容加以接触[15](P196)。在海量信息为特征的互联网上,人们的媒介接触选择性更强。无论是选择性接受还是选择性参与,受众都具有了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主动性:自主选择内容,主动开掘信息,自主判断,自主参与讨论等。在信源多样、权威被解构的前提下,受众更多时候需要依靠自己做出判断,其解码的批评意识和反抗精神也因此增加。在遭遇类似“带套不算强奸”、“躲猫猫可以死人”这样违背常识的事件时,受众的参与欲望和表达欲望就会被激发。一旦参与讨论和传播,“受者”就变身为“传者”,从解码者而变为编码者,开始意义生产,并通过舆论等形式形成某一阶层或群体巨大的社会支持力量,从而影响事件的发展走向。

第三,信息——符码对抗导致意义扭曲并可能产生“扩音效应”。新媒体环境下传者和受众结构的复杂化增加了信息传播走向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编码和解码一致性的难度,很难出现“主导-霸权”型的解码模式,而更多呈现为局部对立的“谈判型”模式和完全的“对抗型”模式。编码者任何的语焉不详都可能导致解码者的误读误判;解码者更愿意按照自己的既有逻辑框架去定义和解读事件,而不是被动接受编码者的意义灌输。在信息不全或者编码者提供的意义和自己的理解出现差异的时候,编码者的信息研判能力促使他从受者变成传者,参与信息和观点的发布。在这一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各种信息和意义的“扭曲”:如在报道不够充分、全面、客观的情况下出现信息被曲解,甚至出现各种谣言、流言;符号化的解读,如把“胡斌案”解读为“富二代”和“穷二代”的对立。无论是“谈判型”解码还是“对抗型”解码,都会产生信息和意见的碰撞,如果没有特定环境的强力控制,这种碰撞不会自行消失,而是在更大的范围扩散和产生“扩音效应”:不同社会阶层通过不断扩大传播范围来扩大自己的社会支持系统,寻找认同,从而在“对抗”中获得优势地位。以“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事件为例。说话人(第一编码者,他的错误在于选用了错误的意义符码来解释自身行为和回避问题)的本意是站在官员的立场上(符号化为“党”的代表)质疑记者的立场有没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而记者(第一解码者,第二编码者)在报道的过程中,则抛开意义生产的背景和全景,突出官员“替党还是替人民说话”中错误的意义对立,带着记者的个人情绪进行报道和意义引导;公众(第二解码者,符号化为“人民”的代表)在阅读的过程中,接受了记者的意义引导,进一步通过“想象的共同体”把这种错误对立解读为官员对记者的傲慢和与人民为敌,进而产生对官员的反感和不满,并通过参与传播把不满情绪传播出去;公众的不满、参与者的点击率和跟帖量的膨大又吸引了更多媒体的报道和更多公众的参与……传播范围不断扩大,“扩音效应”由此产生。就这样,局部的利益对立,通过官员、媒体与公众的互动外化为非常令人震惊的“符码对抗”,并被进一步显化和泛化为社会阶层的整体对立和冲突。对近年来典型社会性突发事件的研究发现,利益表达中出现“符码对抗”,是引发事件更大范围地传播扩散,推动事件从“小事”到“大事”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社会性突发事件传播扩散的一个重要特点。

第四,反馈­­——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和互动能够消除符码对抗,推动事件解决。在追求“舆论一律”的“主导-霸权型”解码时代,信息反馈是隐性和不被关注的。新媒体的互动特征瓦解了这种霸权模式的媒介机制,重构了信息传播格局,反馈成为必要和重要的环节。在社会性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受众的参与和意见反馈与传者间的“符码对抗”能造成事件“扩音”,也能通过当事人、媒体、公众的信息“互馈”和沟通来“消音”和平息事态。换言之,编码者和解码者不断的位置互换和互动不仅消解了信息的垄断和控制,也使信息交流和对话成为可能。而且,在社会性突发事件中,根据公众的意见反馈和舆论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和进行沟通,合理调整决策和应对措施,成为解决突发事件和消除传播负效应的必然要求和几乎的唯一途径。韩立新等人的研究提出,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舆论呈现“热舆论”和“强舆论”两种态势,热舆论是公众意见就热点问题的集中,强舆论是热舆论的上升和转化,具有社会干预倾向,能以舆论监督的方式促使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舆论关注的社会问题采取相应举措;强舆论如果不能转化为舆论监督力量,那么根据能量守恒定律,热舆论聚集的能量不会消失,或者内化为一种社会公共意识,或者积淀成一种社会矛盾[16](P134)。换言之,只有编码和解码者之间不断的调适和沟通,才可以消除对抗,达成一致。大量的案例分析也发现了相似的结论。因此,解决社会性突发事件矛盾冲突的根本之道在于利益协商基础上的交流和对话。

四、结论和建议

社会性突发事件的高发和多发趋势是当前社会政治稳定的“燃点”和“痛点”。社会性突发事件所呈现的新型特征,不仅和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的现实相关,也和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媒体环境密切关联。对社会性突发事件呈现出来的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从危机管理的角度,也需要从传播管理的角度进行综合审视。解决冲突的最好办法诚然是正确的危机应对,在此前提下,改变传播策略,充分考虑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改进编码的技术和生产出“正确”的意义,并和解码者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沟通,达成编码和解码的一致,同样重要。因此,解决社会性突发事件问题的媒介策略是改变传播管理的思路和提高管理水平——怎样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怎样增加公众对政府和媒体信息的信任感,怎样避免传播中出现歧义和误解,怎样通过正确的表达和沟通防止情绪对抗和事件被“扩音”传播,都需要管理者认真地思考。对此,本文给出以下建议:

在信息发布中用真相和事实来树立编码者的诚信形象,增加解码者对编码者的信任。任何的虚假信息都可能产生歧义和意义对抗,真相也许是唯一的选择。特别是在社会性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实和原因上,政府或当事人应该坚持客观性原则和讲真话,而不是用错误的逃避责任态度去瞒报、说谎和封杀消息、删帖等。

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接受心理和利益主张,尊重解码者的意见和利益。这不仅是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所系,也是应对社会性突发事件快速传播扩散,获取公众心理认同的必要态度策略。同时也倡导公民表达过程的“理性”原则。

坚持“沟通至上”的原则。只有沟通,才可以消除编码和解码者之间的认识冲突,消除差异,达成一致,从而平息事态。一方面是政府要放低姿态,从日常行为习惯到制度设计,都要有主动沟通的意识;二是要培养具有中立立场的“利益调和者”,作为“第三方”来促成对话,调解矛盾和冲突。

讲求信息发布和沟通的技巧,譬如生产出“正确”的意义。在当前新媒体社会阶层中间阶层缺失、信息交流不畅的结构缺陷下,通过底层和上层之间的换位思考和相互尊重,在传播中用对方立场“表达”,最大化地获取对方认同,最终消除对抗,达成编码者和解码者之间的共识和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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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于《郑州大学报(哲社版)》201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