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记者普利策曾经说过,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这条大船上的船头瞭望者,他要随时瞭望环境、提示险情和直击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正确的,但处在一个风险社会和多元社会,仅有这些已远远不够,尤其作为“喉舌”的中国传媒,不但要做社会的守望者,更要做社会的批判者!对社会一切丑恶的现象说“不”,对一切“以权谋私”的现象举起批判的利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任,伸张“第四权力”批判功能和立法功能。康德认为,批判的公共性是真理的试金石。立足于批判的“普遍舆论是立法的媒介和喉舌”只有通过公众舆论,才能得到惩恶扬善的功效。“在公众舆论面前,所有的权威都变得哑口无言,所有的偏见都消失殆尽,所有的特殊利益都得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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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的公共性确保“公众能够进行监督,其批判能力能够起到决定作用”,全体公众构成了一个法庭,比其他所有法庭累加起来还要重要。它囊括了一个民族的所有智慧和正义。的确,从“许霆案”的改判,邓玉娇的无罪释放到王帅案的公开道歉,我们看到公众舆论巨大的威力。无疑,对一切假、丑、恶现象实行“零容忍”,对一切黑暗腐败势力“绝不宽容”,这正是传媒应有的品格和风骨。在
2010
年
5
月
20
日
的新闻
1+1
节目中,《零容忍
:不论“天上”与“人间”》!
就让我们看到一种久违的舆论批判精神。节目对
今年四月份以来北京警方查封包括天上人间在内的四家所谓的顶级的娱乐场所这一事件,以及对北京警车也包括外省市到京的问题警车的查处这一后奥运时代北京警方的行动,
进行了深刻的阐释和不一样的解读。节目中透露出的尖锐、犀利、深刻、理性让人为之一振。尤其指出这一行动挑战特权,净化社会空气的重要意义及价值,其态度的坦率、直言、大胆令传媒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大为提升。除此之外,在《谁制造了雷人的官腔?》、《管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中对官本位的猛烈抨击,《墙内:不是盲区,更不是特区》、《公务接待,为何难公开?》对公权、特权滥用的深刻揭露,无不彰显了传媒的理性批判精神。哈贝马斯认为“公众舆论作为批判力量或作为展示和操纵力量,其含义是不同的;前者使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实施得以公开,而后者则公开了个人与机构、消费品与供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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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权力的媒介”来监督权力,正是传媒的天职和正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