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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的演变与传播工具的公共性

郑达威

 

 【内容提要】 从网络媒介诞生之日起,各种传播工具层出不穷,人类在使用传播工具的同时,日常生活方式跟着发生变化,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网络文化。网络媒介发展二十年间,网络文学、博客营销、微博反腐等,许多影响巨大的社会现象都与相应的传播工具的公共性,及其网络文化的本质属性密切相关。本文将参照考古学逻辑和公共领域理论,从传播工具的公共性角度,梳理网络文化的演变过程,力求发现两者的外在规律与内在联系,对未来网络文化的发展做出一定的预测。

 【关键词】网络文化  传播工具  公共性  非线性关系

 

网络文化伴随着网络媒介的出现,就中国国内来说,网络媒介起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与之相应的网络文化也同时诞生。网络媒介发展至今已经二十年之久,中国网民以极大的热情使用着这种全新的传播工具,不断塑造各种形态的网络文化。网络文化发展至今,形态纷繁复杂,各种各样的网络文化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国内的研究者尝试概括了一些网络文化形态,尚未系统梳理网络文化的发展脉络,探索网络文化的演变规律。研究网络文化的发展和演变,必须要解决如何定义研究对象和如何选择研究方法的问题。研究对象当然是指网络文化,但是网络文化如何定义,是当前困扰研究者的一大难题。研究方法是指将研究对象置于某种范式当中,由此采纳相应的理论支撑。在正式讨论网络文化的演变之前,必须讨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这两个预设的前提。

一、预设前提

首先,文化的概念很大,无论狭义还是广义,能够找到的定义有很多种。为了保证网络文化的定义既准确,又能针对研究目的,必须对研究对象进行操作化定义。以《辞海》为例:“文化是具体的历史的现象。”也就是说,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由此推理的定义为:网络文化是文化发展到网络媒介的历史时期所表现出的一种文化形态。既然网络文化属于文化的范畴,而且文化又是一个过程,那么网络文化必然与先前及其以后的文化形态保持联系,网络文化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这是一种相对性的网络文化定义,是参照文化概念大范畴的派生定义。以“文化”为大前提,以“网络文化属于文化”为小前提,这种演绎法的操作化一方面保证了网络文化定义的可靠性,另一方面缺失了网络文化定义的实用性,换言之,仅参照文化定义的一般性,无法体现网络文化的特殊性。这就需要在选择研究方法的时候,充分重视网络文化的特殊性,以此保证本研究的客观性。

由此,参照考古学的研究范式,将文化视为同一历史时期的遗迹和遗物的综合体。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实物,尤其是使用工具,与考古学的文化分期密切相关。目前公认的人类发展过程被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三大历史文化时期,分别对应石头工具、青铜工具与铁制工具。网络文化的使用工具是网络媒介,负责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是一种传播工具。网络媒介不仅不同于汽车、飞机、轮船等信息运输的传播工具,而且不同于书籍、报纸、广播、电视等同属大众媒介范畴的传播工具,网络媒介的出现和演变具有自身独特的规律。麦克卢汉将媒介比喻为人的延伸,按照传播工具出现的先后顺序,汽车、飞机、轮船属于道路传播,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书籍、报纸属于纸路传播,尤其是印刷机与电报的配合使用,继续加速信息的传播;广播、电视属于电路传播,电磁波以光速前进,信息传播不再有时空限制;网络媒介范畴下的各种传播工具属于网路传播,人的延伸终于造成信息爆炸,人人皆可传播,传播工具从速度的提升转向公共性的提升——在打破技术层面的时空限制之后,开始打破社会层面的自由限制。

最后,既然传播工具发展到网络媒介时期,主要表现为公共性的提升,那么何为公共性?按照已经确定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式,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确定公共性的含义。哈贝马斯认为:“公共性是公共领域的根本特征,公众应具有公共理性,讨论的话题是公共议题,谋求的是公共利益,最终形成公众舆论,约束公共权力。”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界定为:“Ⅰ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私人可以自发组成公众;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公众可以自由的结合,自由的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以大众媒介作为公众的传播手段,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调节者,使统治遵从理性标准。哈贝马斯还梳理了西方文化传统下公共领域的历史变迁,发现人们的传播动机呈现从私人兴趣到公共利益的过渡,传播内容呈现从文学领域到政治领域的过渡。由此得知,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从Ⅰ到Ⅲ依次增强,并且表现于“传播动机”和“传播内容”两个方面。公共性Ⅰ主要表现为私人兴趣的公开,文学内容恰好对应;公共性Ⅱ促成了公共意见的表达,政治内容恰好对应;公共性Ⅲ最强,超出了政治内容,自由程度最高。

将网络文化置于考古学范式可以得知,传播工具决定了网络文化的演变和文化分期。网络媒介范畴下的各种传播工具不计其数,虽然功能各异,但是皆以公共性为本质特征,只是公共性的程度有所不同。麦克卢汉认为“任何媒介(即人的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虽然每一种传播工具都会对应一种尺度,但是每个历史时期总会有一种使用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传播工具,以此生成相应的网络文化。比如在石器时代,人类还会同时使用木制工具,木器与石器相比,还是后者对当时的人类文化产生的作用更强。参考CNNIC历年的网络发展研究报告,从众多传播工具中筛选出Email、QQ、BBS、博客、播客、微博、微信七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存在;按照公共性的程度不同,Email、QQ、BBS对应公共性Ⅰ,博客、播客对应公共性Ⅱ,微博、微信对应公共性Ⅲ;再根据信息传播的模式、动机、内容属性,将传播工具的公共性对应E文化、客文化、微文化三个文化分期。具体见以下表格:

文化分期

传播工具

传播模式

传播动机

传播内容

E文化

Email、QQ、BBS

人际传播

兴趣—满足

文字/文学

客文化

博客、播客

大众传播

意见—表达

文学/政治

微文化

微博、微信

群体传播

供给—需求

政治/经济

公共领域是一种韦伯式的理想类型,它是一个逻辑上准确而连贯的整体,现实的情况却往往系统的或随机的与它有所偏离。哈贝马斯特别告诫研究者,“不要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概念与源自欧洲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历史隔离开来,随意运用到其他历史语境中去。”虽然国内研究者普遍认为网络媒介最具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但是它目前仅是一种“准公共领域”,中国社会环境的特殊性,使得传播工具的公共性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种公共领域形态。为了直观显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表格中罗列出信息传播的模式、动机和内容等属性,不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一一对应,网络文化不能由此直接反映为简单的阶梯型线性演变。本文将沿着考古学范式以使用工具划分文化形态的基本逻辑,严格参照中国网络文化的历史经验,以传播工具的公共性发展探索网络文化复杂的迂回型非线性演变,这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

二、文化分期

(一)E文化:从冗余到确定

Email、QQBBS与互联网同时引入中国,直接给予了网民,由于初次接触这种全新的传播工具,网民来不及将三者翻译成信、达、雅兼备的汉语对应词,就直接热情的投入使用了。按照时间顺序,最早出现的是Email,直译为电子邮件,是一种标准的人际传播工具。Email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双向传播,人际传播的成本大大降低。网民可以随时随地的跟其他人联系,尤其是商务活动,不用再面对面交谈,商业信息流通更加自由。于是,垃圾邮件也开始了,现在转移到手机终端上成为垃圾短信。垃圾的意思在这里是指无用的信息,信息论称之为冗余。网络媒介出现之前,现实社会可以获得的信息不足,处于信息的不确定状态;Email所带来的冗余使得信息多到难以识别有用信息的时候,同样处于信息的不确定状态。信息论将信息的不确定性称之为熵,解决熵值高的办法是引入负熵流,也就是信息的确定性,或者说有用的信息。正是Email首次带来的信息冗余状态,及其随之而来的熵,网络媒介发展初期的网络文化可以命名为E文化。

E文化的风格较为复杂,基本属于后现代主义的大众文化范畴,注重体验,解构精英。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香港流行的无厘头文化,以周星驰电影为典型代表,最能体现E文化的风格。《新华新词语词典》将无厘头解释为:故意将一些毫无联系的事物现象等进行莫名其妙组合串联或歪曲,以达到搞笑或讽刺目的的方式。”下面是周星驰电影《回魂夜》的一段台词:

“好,我告诉你,我小孩子的时候就见过飞碟,就是世人所说的UFO,不明飞行物体,你懂不懂? 四岁那年我又见过传说中的尼斯湖水怪,又跟喜马拉雅山的大脚八聊过天,猜过拳。再加上我从小到大,每天早上都玩云霄飞车,下午就玩海盗船,也有时候上午玩海盗船,下午玩云霄飞车,黄昏再玩一次海盗船也试过,我告诉你!所以我常跟年轻人说,不要想一步登天,我有今天的一份功力是经过无数次的考验,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最惊险的事情我也见过!”

这段话意在说明一个人胆子大,不怕鬼,原本一句话就可以讲明白,却有大量冗余信息附着于本意之上。相比电报的按字付费,由于网络媒介的人际传播成本为零,这种充满黑色幽默的冗余方式在新世纪初期的网络文化中十分流行。早期的网民大多是在校学生,他们的传播动机为:既要以自己的兴趣传播,又要满足意义的实现。最终,E文化成为负熵流,信息的冗余带来的是无厘头的效果,在搞笑的冗余中,网民却更加深刻而确定的获知了信息的本意。因此,E文化用信息论的术语可以表达为:利用冗余实现信息的确定性。QQ的出现晚于Email,同样是人际传播成本为零,Email是一种异步通信模式,也就是说一个人发完邮件之后,接收的人才能看。QQ的主要功能是在线聊天,双向性比Email强,信息冗余自然继续提高。因为是免费的同步通信模式,所以QQ通常作为电话和短信的替代品:冗余就是兴趣,聊天就是满足。为了节约打字的时间,网民发明了经典符号“:)”,这已经超越了文字。虽然可以把这个符号叫做笑脸,但是这个符号的冗余度远远大于笑脸两个字;虽然它的信息冗余度难以测算,但是网民依旧可以确定其中的意义。

 Email和QQ通过人际关系,传播私人的文字信息,除了群发电子邮件和聊天群组之外,尚无公共性的痕迹。“公共性Ⅰ”在BBS中初见端倪,私人兴趣逐步走向公开。BBS直译为电子公告系统,泛指网络论坛。以楼主和帖子为核心,参与讨论的回帖可以围绕帖子,回帖人之间也可以相互讨论,甚至另起主题。这已经突破了人际传播的模式,兼有大众传播的功能。当网民逐渐适应了E文化之后,聊天的兴趣开始转向文字的兴趣,渴望文学的满足。E文化出现之前,文学创作基本属于精英阶层的兴趣,平民阶层的文学创造难以出版面世,只能被动的满足。BBS打破了文学创作的藩篱,让每个人都有公开私人兴趣的权利。平民阶层的兴趣与精英阶层的兴趣相互对立,前者自然附着草根精神与反精英取向,充满E文化的无厘头风格。世纪之交,被称为网络文学第一人的蔡智恒,在BBS上陆续发表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来被不断转载,网络文学由此勃兴。文学本应受到严格的语法、句法和文法限制,以此确定文字的精准意义。蔡智恒是业余作家,写作十分随意,文字表达口语化,下面这一段极具网络文学风格: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这种似诗非诗的随意风格贯穿小说始末,不仅充满无厘头的印记,而且信息冗余度很高。包括后来风靡一时的《明朝那些事儿》等影响力较大的网络文学,皆表现出这种口语化倾向。“冗余是口语文化里思维和说话的特点……冗余自然而然是思维和言语的伴生物,而不是罕见的线性结构……口语文化推动流利、详尽、健谈的倾向。”口语化的冗余主要表现为个人体验,贴近生活,用词量大,多次重复,而书面化的文字确立了所谓的“客观性”,“个人脱离认识对象,或与之拉开距离”。网络文学的传播者和接受者都是网民自身,他们善于从自己出发,最终关照自己,非专业的生活兴趣自然需要口语化的网络文学来满足。在E文化里,无论自由散漫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是讽刺调侃的《明朝那些事儿》,网民不仅没有迷失在信息冗余中,反而体验了作者的真情实感,满足于自己的文化兴趣,确定了其中的意义。

(二)客文化:从平权到赋权

Email和QQ是典型的人际传播,实现了私人兴趣的自由交流,体现出双向性和私密性;BBS在兼具双向性和私密性的同时,从文字交流过渡到网络文学,传播工具公共性的从无到有,促使E文化走向成熟。早期《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和近期《明朝那些事儿》,都是典型的体验式网络文学,前者是生活经历的文学重构,后者是历史事件的个人解读,极具“公共性Ⅰ”:私人兴趣的公开满足。将BBS归类于E文化,与EmailQQ并列,源于BBS的公共性仅是外在的表现,帖子和回帖基于“兴趣—满足”动机,一对一交流的内在本质对应人际传播模式。BBS的公共性源于转载功能,这与EmailQQ有本质的不同,BBS通过对个人“兴趣—满足”动机的大众分享,实现了从人际传播向大众传播的过渡。兼具大众传播的BBS至今仍然被广泛使用,但正是BBS的过渡性质,使得以网络小说起家的BBS在传播文学内容方面逐渐式微。

基于Email和QQ的文字交流对应人际传播,文学与文字的最大不同在于文学的公共性更高,一首诗歌、一部小说唯有公开发表,才能真正释放文学的价值,这是BBS为什么能够传播文学内容的关键原因。从文字到文学的过渡是传播工具公共性提升的缘故,网络文学是比文字交流更加高级的思想意识活动,BBS的公共性远远高于Email和QQ,文学的“兴趣—满足”动机必然被激发出来。BBS几乎完全开放公共传播的权利,网民参与讨论的传播自由不受约束,于是出现了一种叫做灌水的现象;再加上不是所有网民都有能力进行原创内容的传播,大量随意的转发贴和口水贴淹没了有用的信息。私人的文学内容与公开的平等权利矛盾激化,BBS逐步迈向聊天室,一个向大众完全公开的人际传播场所,文学内容渐渐淡出BBS,成为一种文学网站专门负责的小众传播。文学内容的传播是理性的思想意识交流,与平权随之而来的非理性信息传播,不利于文学内容;这就需要赋予有差别的公共传播权利,即发帖人应该是主导,而回帖人应该是从属的——博客应运而生。

2000年博客开始进入中国,发展之初,无人问津,标志着博客兴起的是一个著名的网络事件。2003年,一个网名为木子美的文学女青年,开始在博客上公开一个名为《遗情书》的性爱日记;内容大量采用白描的手法,甚至在日记中公开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访问量急剧飙升。博客是Blog的音译,意译为网络日志。日记原本是私密的和不公开的,博客的公共性决定了网络日志既是私密的,又是公开的,或者说是公开的私密日记。木子美最早选择在BBS上发表,因为平权的网民在BBS上的浅阅读成为“信息处理的一种应激反应”,难以进行文学价值判断,所以几乎没有访问量。博客的主导权在于博主,是一种倾向于单向信息流的大众传播模式,网民成为“围观”博主信息的“客人”。另外,《遗情书》属于纪实文学,木子美公开的私密信息是真实性的意见表达,区隔于E文化的无厘头风格;“围观”博客的网民更多是理性的思考,不是随意的非理性讨论,木子美对博客的偶然选择必然受到网民的欢迎。不是所有人都是木子美,很多人无法用文学形式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播客的出现使得网民可以选择图片和视频,比如“芙蓉姐姐”和“后舍男孩”就是基于播客的网络红人。

哈贝马斯考察过资产阶级革命之前法国的公共领域状况:公民意见在现实社会难以表达,于是首先表现为文学兴趣,在沙龙和咖啡馆展开讨论;“18世纪中叶法国的公共空间已经生成,这就是社会精英与思想精英们搭建于社会上层的较为独立的文学公共领域。”同样是传播文学内容,BBS平权的非理性意见,极大的伤害了公共性,是一种不成熟的文学公共领域;后来的历史经验也证明,BBS更擅长爆料,而不是理性讨论,比如天涯论坛。反观以博主为主导的博客,网民首先需要认同博主的意见,然后才会围观;博客动辄成千上万字,博主和网民只有具备共同的兴趣,才能进行意见交流;网民对博客的讨论应该是理性的,因为博主具有回应或删除网民讨论的权利。网民不再满足于私人的兴趣,转而进行公共利益的意见表达,文学公共领域趋向成熟,博客的“公共性Ⅱ”生成了客文化。客文化源于博客、播客等都冠以“客”来命名,意思是出现了大量热衷于表达公开意见的围观网民;这些网民表面上看是围观的客人,其实是反客为主,既可以给博主以意见的回应,又可以自己做博主,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供其他网民回应。BBS是话题的发起者和回应者围绕帖子展开讨论,目的是实现个人兴趣满足的动机;而博客是网民围观博主,两者理性的讨论,目的是实现公开意见的表达动机。

这种“意见—表达”的动机模式很快就显示溢出效应,跟18世纪法国的文学公共领域类似,网民发现博客除了能够表达文学意见,还能表达政治意见,尤其是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公共意见。比如,标志着美国博客兴起的不是类似《遗情书》的文学内容,而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政治内容:上世纪末,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拉链门”事件,被普通网民从博客中率先爆料。BBS实现从人际传播向大众传播的过渡,博客的大众传播威力迅速展现,再加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没有负担起公共领域的职能,涉及网民自身利益的公共意见迅速以此为突破口。比如,轰动一时的“甘德怀”事件、“铜须门”事件、“躲猫猫”事件等等,虽然最早爆料的可能是BBS,但是将个人意见发酵为公共议题的却是博客。从《遗情书》的博客到“芙蓉姐姐”的播客,网民猎奇的兴趣早已审美疲劳,转而希望深入了解公共议题的来龙去脉,肩负公共理性的博客自然成为最适合承载的媒介。网民可以自由的在博客上进行政治传播,被赋予了舆论监督的政治权利,甚至连“两会”这样的国家最高政治活动也开始在博客上传播,网民的政治参与权利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客文化的本质是个人私密信息的公开,网民的“意见—表达”动机开始是对私人生活的个人意见,后来更多的是对公共议题的公共意见。播客网站的昙花一现就在于播客过于偏重个人意见,无法满足当时网民日益强烈的公共意见表达,播客逐渐被各种视频网站所取代。博客的发展同样遭遇类似BBS的式微,“公共性Ⅱ”虽然保证了公共意见的政治传播优势,但是博客不可能满足每一个网民的个性化需求,后期的博客试图用博客圈来延续博客的生命。博客本质上是一种大众传播模式,同时融合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等模式,类似一个“大集市”,“通过博客媒介、博客群、博客化链接、博客关系等方面积累的传播影响力更加深入到大众传播方方面面”。博客圈更加接近于群体传播,比如新浪的名人博客和搜狐的草根博客,都是聘用一批博客写手,圈定了一批喜欢这些博主的网民,使得后者能够经常访问前者。QQzone成功借鉴了博客圈的方法,加强了原本就认识的群体之间的联系,客文化由此还派生出叫做晒客的亚文化:炫耀自己一切可以炫耀的私密信息,比如新衣服、婚纱照、旅行经历、即时感悟等等。

(三)微文化:从碎片到拼图

从博客的大众传播到微博的群体传播,没有类似BBS那样进行过渡的传播工具,因为博客本身就有群体传播属性,而微博俨然就是博客的2.0版。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即一句话博客,是一种强化群体关注的分享机制的公共平台。换句话说,微博具备了博客的一切属性,而且还增强了分享的功能: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一句话为主,长微博为辅,群体链接更加便利,信息传播开始了短、平、快的模式。微博十分类似于通讯社的传播模式,都是将完整的信息结构打碎成微小的信息单元。通讯社主要依靠电报传递消息,受到传播工具的限制,需要倒金字塔结构的信息传播,把最重要的信息优先传递,次一级的信息再传递,再次一级的信息接着传递,信息优先级的把关人是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当前的微博以手机为终端,传播工具极其便利,网民自己就是把关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确定信息优先级。在博客的反客为主之后,微博的公共性超越了博客,前者能够满足每一个网民的个性化需求,微博的碎片化传播开启了微文化的到来。

BBS和博客的影响力需要理性的长篇大论来实现,排斥并剥夺了网民其他公共传播的个性化需求。微博进一步解放了之前传播工具的限制,一句话被分享多次同样可以产生巨大的影响力,网民不需要走向被围观的前台,因为围观本身就是影响力。微博初期以大众传播的模式面世,最终以群体传播的模式确定下来。原因有二:一是博客时代的惯性,公共议题的大众传播成为常态,网民的“意见—表达”动机自然附着于新出现的微博之上;二是博客赋权给博主,避免了BBS平权的非理性,博主生产信息给网民消费,大众传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依然有效,虽然带来一种新的不平等,但是确保了公共理性的传播效果。微博的碎片化传播决定了传播内容的多样性,尤其是微博强大的分享功能,碎片化的网民个体可以通过一个共同关注的公共议题,迅速形成一个公共传播的围观群体。从引发公共议题的大众传播,到形成公共舆论的群体传播,再到群体围观的影响力产生,正是微博的群体传播模式,决定了微博的大众传播效果。

在公共议题中,碎片化的各种意见交汇在一起,在公共利益的推动下,公共舆论逐渐形成,“做到了‘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实现了‘无组织’的‘组织力量’。”

 

  微文化是一种有组织的碎片化行为,面对信息的无限供给,网民无时无刻不在搜索能够满足需求的信息。微博与博客相比,后者是定期由博主主导的“大集市”,前者则是全天候的自由意见市场。“供给—需求”动机主导着自由意见市场,市场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意见,谁能形成公共舆论,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因为网民用眼睛投票,所以只有具备公共性的供给才能满足群体需求,能够形成公共舆论的意见往往是公共议题。微博承接博客政治内容的公共传播,“微博反腐”的效率与效果远超博客之上,后来的“微博打拐”更是凸显微文化的本质特征: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需求下,网民自发供给出关于被拐卖孩子线索的一个个碎片信息,它们最终拼成了孩子的真实图像;从碎片到拼图,碎片化行为的组织性对应微博的“公共性Ⅲ”,超过甚至补偿了具有科层制结构的公共权力机关。

微文化既能保证碎片化行为,又能将碎片拼起来;既能形成群体围观,又能形成大众传播的效果。自由的意见市场与自由的商品市场同构,能传播政治内容也就能传播经济内容,用眼睛投票自然可以转化为用钞票投票,微博上逐渐有人开始出售商品意见——做广告。广告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意见传播,广告主针对消费者的潜在需求,主动向消费者供给某种商品信息。报纸、广播、电视都曾经是供给商品意见的广告平台,一直存在着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无法满足的天然缺陷,广告效果不尽人意。微文化克服了大众传播“一对多”的矛盾:网民是自发围观的群体,便于有针对性的广告投放。微博更多的偏向于公共意见的传播,即使以手机为终端,理性的公共意见依旧更适合于政治内容,而不是经济内容;因为政治内容的公共性更强,而经济内容必须满足网民的个性化需求。以广告为代表的经济内容传播,以多样化供给对应多样化需求,“公共性Ⅲ”从政治跨越到经济,微博显得供给不足,新的传播工具必须更加契合“供给—需求”动机。

E文化里的QQ此时摇身一变,微信诞生了。微信可谓是拯救腾讯的关键产品,实现了腾讯的跨越式发展。众所周知,肇始于2010年底的QQ与360大战,争夺的关键就是网民的个性化需求。两者都采用扩大市场绝对占有率的传统方法,渴望将对方彻底淘汰,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传播工具。QQ凭借着早期形成的自然垄断,貌似最终取得了胜利,因为QQ绑架了超过十亿用户的社会关系,使得网民不敢在QQ与360之间,轻易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这种非此即彼的经济逻辑其实是在强化“一”的重要性,忽视了网民“多”的决定作用。QQ从E文化存活到了客文化,网民在微文化中真正成为碎片化的存在,“多”变成了无数个“一”,只有能真正满足网民需求的供给的“一”,才会将无数需求的“一”汇聚成“多”,因为只有“多”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微信除了更加契合手机终端的特征,还在QQ已有的功能上强化了类似微博的分享机制,自由的网民碎片可以任意拼成各种“供给—需求”群体,比如近期火爆的微信朋友圈。

朋友圈是一个虚拟的熟人社会,其中的网民在现实社会中未必相识,只是“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关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微信的公共性使得朋友圈实现了从私人关系向公共关系的延伸,朋友圈的圈子文化以微文化为基础,碎片化的网民必然带来虚拟的相识和虚拟的信用,具备了开展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无论是类似淘宝C2C模式的微商,还是定制报纸APP的微出版,从碎片走向拼图的微文化处处体现,从供给到需求的经济价值时时生产。微文化的公共性以及群体传播本质,开始招致传统商业纷纷转向微经济,比如微信已经开通商品直接支付,在线预约打车,朋友圈内转账等业务,这种自觉接受微文化的经济改造,美其名曰“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被称为“我思献人人、人人助我思”,人人皆可参与,人人皆可受益,每个人都是具有个性化需求的碎片化存在,不停的拼接成围绕各种商品的朋友圈,高度契合微文化的本质特征。

三、未来可能

需要声明的是,本文既不是技术决定论,也不是技术还原论,更不是技术现象学:从传播工具到网络文化的研究范式,恰恰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从物质到精神,从存在到意识;没有就技术论技术,就技术论文化,反而强调了网络媒介的公共性,认为传播工具的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共同生成了网络文化;技术是简单的,人是复杂的,因此,传播工具的发展是线性的,而网络文化的演变是非线性的。 “公共性Ⅱ”蕴含“公共性Ⅰ”,“公共性Ⅲ”又蕴含“公共性Ⅱ”,公共性程度相互叠加;三种文化按照时间顺序渐次出现,E文化的无厘头风格在客文化和微文化中依旧存在一些痕迹,客文化的主体性在微文化中继续强化,三种文化相互交织。微信之后肯定会有新的传播工具出现,并且取而代之,成为新的文化尺度。参照以往的文化分期,新的网络文化不可能彻底脱离前三种文化的轨迹,而是在此基础上继续演变。新的传播工具必将继续提升公共性,彻底消除技术限制,使得人类可以随时随地,快捷便利的传播信息;新的网络文化也将继续强化个性需求,完成供需的真正“一对一”。传播工具的公共性最终会发展成像空气、水、电和天然气一样,既不可或缺,又随处可得,网络文化使得一切供给最终迈向私人订制,微经济最终演变成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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