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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公共传播参与困境及对策

 罗雁飞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规模达2.77亿,占2014年中国总体网民人数的42.7%。无论从群体规模还是从群体地位上看,青少年都应该成为网络公共传播(本文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信息和公共节目发布)场域的中坚力量,但现实并非如此。

 

一、青少年网络行为与公共传播行为两极化——活跃与“弱为”

      CNNIC对2007年青少年网民的网络活动总结如下:一是网络交友火爆;二是青少年网民网络娱乐行为倾向明显;三是对时政、新闻的关注不高;四是网络教育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率不高;五是近三成(27.1%)青少年网民有“网瘾”倾向。

而第三点“对时政、新闻的关注不高”又表现在三方面:首先,所关注话题方面,主要是娱乐、运动、追星、美食、旅游等;其次,网络应用方面电子政务使用率偏低,青少年政府网站访问率只有17%,比总体网民低了8.4个百分点;最后,网络新闻阅读率比总体网民低10个百分点。2008年报告显示上网增强了青少年对社会事件的关注度,但仍低于总体网民平均水平。

2014年的CNNIC数据继续“验证”着2007年的总结:偏重网络娱乐类应用是2014年青少年网民最重要特点,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和网络文学四类应用的比例均高于网民总体水平,其中网络游戏高出7.9个百分点。

可见,一方面是青少年群体在网络上的空前活跃,已开启“网络导向型生活”模式,另一方面是青少年在公共传播领域相对“弱为”。“弱为”体现在:

一是少作为。青少年网民将主要精力用于社交和娱乐。研究者钟瑛、李青青通过对全国12个城市3005名青少年调查发现青少年参与网络征集意见的积极性有待加强。以与青少年利益密切相关的学校或单位意见征集为例,仅有26.3%的受访者“积极响应、建言献策”,52%的受访者“偶尔参与”,5.7%的受访者“按照老师或领导的要求填写”。在此项调查的另一组问答中,对“国家大事”感兴趣的青少年只占17.0%。

二是不当作为。CNNIC发布的2014数据显示10?19岁青少年网民是网上评论意愿率最高的网络群体。但若以“使用与满足”理论观之,绝大多数是为了宣泄情绪,因此往往在客观上助推着网络暴力和群体极化。2015年何炅“吃空饷”事件就充分暴露出大量年轻网民在事件面前以好恶为出发点,而非追求客观和真相,更谈不上推动某些制度修正完善。

二、“弱为”因素解析——主体性缺位与传播能力缺失

何为主体性,西方思想家各执一词:笛卡尔、康德主张从理性角度;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萨特等主张从情欲角度;黑格尔主张从类本质、绝对主体性角度;克尔凯戈尔、海德格尔等主张从个体角度……马克思在分析了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诸多哲学家的观点后,主张从社会实践的角度分析人,认为主体是人,并且人始终是主体,客体是自然,人的主体性体现在动态实践中。国内研究者在马克思观点基础上对主体性定义如下:主体性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在客体作用过程中所呈现的一种状态,主要表现为能动性、自主性、自为性、自觉性、自由性、选择性等。

青少年主体性指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的自由、自为、自观。网络时代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问题备受关注。徐选国认为网络时代青少年存在严重的“无权”“弱权”和“失权”现象,即“主体性方面的无权”、“社会化方面的弱权”和“自主性方面的失权”,并援引大批研究者(陈里宣、刘长城、玛格丽特·米德、周晓红等)的观点证明。

笔者认为青少年主体性缺位是青少年参与网络公共传播的重要阻碍。公共传播是对传播主客体要求更高的传播,需要参与者高度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公民意识。网络公共领域是否活跃、沟通是否有效,取决于身处其中的所有个体的自我意识、自我认知、群体认知及社会化水平。青少年虽然是“早晨七八点的太阳”、祖国的花朵、家庭爱的中心,在情感上被充分重视,但作为哲学、心理学层面的个体,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和尊重。主体性缺位导致青少年在虚拟化、去中心化的互联网面前并非完全失语,而是呈现出娱乐狂欢,甚至以反向社会化方式宣泄,并导致大量网络失范行为。

       除了主体性缺位,能力缺失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主要表现为缺乏足够的信息审判能力、独立思判能力和言说能力。一句话,缺乏相应的网络媒介素养。

 

三、推动青少年参与网络公共传播之策略——增权

       基于青少年网络公共传播的参与困境表现及原因,可从增权理论出发寻找解决路径。

增权,即Empowerment,学术界亦称“赋权”。 增权着眼于优势,主张通过激发个体内在潜能、提高个体效能感和效能解决个体自身问题。“增权”或“赋权”概念存在于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等领域,传播学中关于增权议题的讨论和实践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末,标志性事件是1967年加拿大国家电影局(NFB)的Fogo项目。

这里的增权研究基于传播学视角,同时参照社会学、政治学领域的增权研究。Kieffer、黄洪和李昺伟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Kieffer指出增权概念蕴含三个构成要素:公民的能力;社会政治素养;政治能力或参与能力。黄洪和李昺伟将增权分为四个层面:一是态度、价值观和信念;二是共同经验的确认;三是批判思考所需的知识和技巧;四是行动。从黄洪和李昺伟的框架出发,参考Kieffer的构成要素,结合青少年网络公共传播困境,增权四个层面的建议便呈现如下(前两个针对主体性缺位,后两个针对传播能力缺失):

路径一:以青少年公民意识、公民文化、社会政治素养培育推动态度、价值观和信念的建立。

公民意识是一个现代合格公民所应当具有的各种观念。公民意识与公民文化、社会政治素养密切相关。阿尔蒙德和维巴从政治文化的角度阐释公民文化,将政治文化分为村民型、臣民型和参与型三种,分别对应传统的政治结构、中央集权的权威主义结构和民主的政治结构。公民文化是这三种政治文化的“特定混合”,是守法、宽容、恕道和理性论事的多元文化。社会政治素养是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的最高体现。

目前主客观因素造成的青少年主体性缺位,是导致青少年公民意识薄、公共参与意识弱的重要因素。理论上,网络为青少年公民意识提升、公民文化实践提供了空前的平台和机会,但现实并不尽如人意。这也反向证明公民意识、公民文化培育不能过度依赖传播技术的“自为”,而是需要更广层面的主动关注、引导、培育。

路径二:以提高青少年群体认同促进共同经验、共同体的确立。

群体认同与群体效能感对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责任意识的构建至关重要。群体认同的前提是群体身份的确认。群体身份是个人自我和“作为”的感觉。就青少年而言,其群体身份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作为“人”的群体身份;二是作为“青少年”的群体身份。作为“人”的群体身份要回答 “人是什么”、 “我是谁”、“人类是谁”的问题,明白人和人类存在的意义和使命。作为“青少年”的群体身份,要明白特定人生阶段应该具备的意识和行为。

群体认同有利于促进共同经验的确立及网络共同体的构建。互联网尤其是社会化媒体的发展有利于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但这种联系是否直接导向“群体认同”仍需验证。雪莉•特克尔认为少年们“对技术运用自如,但依然感到一种新的不安全感。他们在社交网站上培育友谊,同时又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朋友”。雪莉•特克尔用“群体性孤独”概括网络社群时代。

如何利用互联网时代的链接功能,加强青少年的群体认同感,这是全新课题。

路径三:以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参与知识和技巧。

 “网络媒介素养”是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社会化媒体发展兴起的新概念,研究者倾向于在传统研究基础上聚焦网络平台上媒介素养的内涵、呈现方式和问题。曾凡斌、彭兰将社会化媒介下公众媒介素养分为媒介使用素养、信息消费素养、信息生产素养、社会交往素养、社会协作素养、社会参与素养。此分类有助于其他研究者在网络媒介素养的细分领域进行延展性甚至开创性研究。

与研究的“热”相比,媒介素养教育实践则较 “冷”。目前无论是综合型的媒介素养教育,还是具有聚焦价值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均停留在学者研究和呼吁层面,并没有转化大规模有效实践。针对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亟需付诸实践。

路径四:以激励机制助推青少年参与公共传播实践。

实践出真知。青少年网络公共参与的推动不能停留于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的培育,还要鼓励他们积极行动,网络“占声”,在实践中成长进步。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努力,需要各界将青少年群体视为公共领域建设、公共传播发展的重要生力军进行实践培养。(本文系郑州大学“新媒体公共传播”学科方向招标课题阶段性成果(XMTGGCBJSQ23)、团中央课题“青年网络文明建设与大学生媒介素养提升研究”(2015LX223)研究成果。)

    

 


 

注释:

①⑥唐绪军:《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 (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56-169页。

和学新:《主体性的内涵、结构及其存在状态与主体性教育》,《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1期。

《网络时代的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报告》,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307-315页。

[美] 雪莉•特克尔:《群体性孤独》,周逵、刘菁荆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本文发表于《现代传播》2015年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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