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引才计划”博士后
郑州大学新闻学教育开始于1976年,1984年4月成立郑州大学新闻系;2004年6月改建制为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6月,新华通讯社与郑州大学签约共建穆青研究中心;2014年12月,河南省委宣传部与郑州大学签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学院招收第一届公共传播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院获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学院获准建立新闻传播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于该年底参加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2019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分站授牌仪式。
(图:2019年河南省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分站授牌仪式)
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科独具优势和特色,拥有教育部特色专业(新闻学)、河南省重点学科(新闻学)、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新媒体公共传播)等平台支持和荣誉。新媒体公共传播是国内较早的专业研究新媒体和公共传播的特色学科,政治传播、国际传播、俄罗斯媒介研究、文化产业、影视艺术等正形成综合优势。
本站科研环境与条件优越,拥有新华通讯社—郑州大学穆青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公民教育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原传媒研究院、郑州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新媒体研究中心、传媒发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影视创作与研究中心等开放式研究机构,其中穆青研究中心是国内独具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机构,在我国中西部高校中居于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建设,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已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新闻传播研究和教育的重镇,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顺利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良好条件。因学科发展和重要科研项目研究需要,学院于2021年面向全球诚聘“引才计划”博士后若干名,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1 合作导师与研究方向
序号 |
合作导师 |
主要从事的研究方向一 |
主要从事的研究方向二 |
1 |
张举玺 |
新闻理论与实务、 国际新闻传播 |
跨文化传播 |
2 |
张淑华 |
新媒体传播 |
公共传播 |
3 |
郑素侠 |
新闻传播理论 |
传播与社会发展 |
4 |
陈晓伟 |
影视传播 |
互联网+电影 |
5 |
汪振军 |
文化产业 |
非遗传播 |
6 |
颜景毅 |
媒介经济 |
数字广告 |
7 |
张兵娟 |
视听文化传播 |
礼文化传播 |
8 |
常启云 |
群体传播 |
新媒体传播 |
2 申请条件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引才计划”申请者一般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系统的科研训练,身体健康,能够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要。
“引才计划”博士后培养经费由学校承担,申请者在业务方面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类,需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CSSCI检索源期刊);自然科学类,需在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满足合作导师和科研团队提出的具体业务条件和要求。
3 聘期待遇
(1)“引才计划”博士后在站期间纳入学校科研流动编制管理,聘任到学校专职科研岗位。
(2)“引才计划”博士后薪酬采取“工资+科研绩效”的方式发放。
“引才计划”博士后工资按照我校专业技术九级岗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引才计划”博士后除享受学校的科研绩效外,新闻与传播学院会根据“引才计划”博士后的工作量补充发放绩效奖励,与学校待遇叠加。叠加后的科研绩效分为I、Ⅱ、Ⅲ三个档次,I档可达到税前39万元/年,Ⅱ档可达到税前29万元/年,Ⅲ档可达到税前25万元/年。
(3)“引才计划”博士后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后公寓;如不能提供公寓,按公寓中心制定的公寓房租金标准发放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学校在职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在站期间达到学校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条件,可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
(4) “引才计划”博士后期满出站,考核合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及科研潜力,契合学科发展需要,可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4 联系方式
(1)郑州大学博士后相关政策咨询:郑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7781731,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2)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838235476
邮箱:xiechenjing@126.com
联系人:谢老师
(3)本招聘公告2021年内有效。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的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到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