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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11-20 点击数: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精神,2020年我院基础医学学科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为切实做好博士招生工作及提高生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领导小组。

2、设立由主管院长、教务人员组成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基于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确保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质量。“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材料初审情况负有解释责任。根据报考情况规定导师选择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数量。

3、按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2020年《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均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别: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选拔范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二)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普招生”)申请基本条件:

1、本校及其他高校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4) 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2、其他申请者: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3)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研奖励,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含已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专利;

(4)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者,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b.CET—4≥425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c.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

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者再将此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一起交至我院研究生办,经核实符合申请条件者方可网上报名。

交至我院研究生办的材料包括:

(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招生单位规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9)《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负责人签字,并单位党组织盖章)(附件2)。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我院研究生办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复核人姓名。

(二)考核

考核分为英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最终成绩:

=英语成绩x20% +专业基础课成绩x20% +综合素质测试x60%

1、英语水平考核

(1)英语考试(学校组织)。

(2)硕博连读生免试,英语成绩记为100分。

(3)符合下述条件者可免试,英语成绩记为100分。

a.CET-4≥550或CET-6≥425。

b.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c.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代表本人学术水平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d.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2、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基础课考试:分子生物学。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硕博连读生免试,专业基础课成绩记为100分。

(3)符合下述条件者可免试,专业基础课成绩记为100分。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代表本人学术水平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免试。

3、综合素质考核

硕博连读生和普招生均需参加此部分考核。在2020年我院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中列为“业务课二:3576-综合考核(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即该科目由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为:专业课考试x33.3% +面试x66.7%。

(1)考核内容:

专业课考试的内容主要包含: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各专业方向的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的备注,不指定教材)。

面试的内容包括: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特定学科专业还可考察申请人的实验操作能力。另外,还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2)考核方式:

a.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原则上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和面试综合考核。

b.专业课考试为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c.面试时,要求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特定学科专业还包括相应形式的实验操作考核。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打分,总分100分。

e.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保存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三)录取

1、学院工作小组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的成绩参照考核三部分计算出的最终成绩,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排名名单将由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3、经此程序未选拔出研究生的专业,可接受专业调剂,不受成绩排序限制, “申请-考核”制招考的申请人与公开召考全日制考生具有同等的调剂机会。

4、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原则上均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公开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五、监督机制及质量保障

(一)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监督、规范招考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申请-考核”制的积极作用。

(二)接受学校监察小组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发挥学术专家的督导作用,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中考核组织、专家构成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督导巡视与问题诊断,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时间安排(与学校时间安排同步)

(1)2019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2019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20日,学院接收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审核。接收材料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基础医学院D-103,联系电话:0371-67780120。

(3)2020年1月3日前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4)2020年1月15日至2月15日网上报名。

(5)2020年2月25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6)2020年2月29日外语考试,3月1日专业基础课考试。

(7)2020年5月底完成录取工作,提交录取名单。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办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