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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应邀参加第三届“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学术研讨会
来源: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时间:2014-04-29 0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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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6日,由河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在河南大学小礼堂召开。厦门大学齐树洁教授、武汉大学刘学在教授应邀主持此次青年论坛,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以及台湾东吴大学等10余所高校20余位青年学者参与研讨。我中心执行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张嘉军教授应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本次研讨会分三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新范式:法教义学转向?”,由齐树洁教授主持,数位归国博士在各自的报告中对德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在座学者进行交流;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新问题”,由刘学在教授主持。张嘉军教授在自由发言环节特别介绍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例如由于我国多数民事诉讼案件一审终审难以实现,导致基层检察院民行处申请抗诉案件少、难以实现对基层法院审判的检察监督;其次,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建议制度,因未规定检察建议之效力,因此到法院后无回应或置之不理的情况时常发生,使得检察建议无法实现其应有作用;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面临的新挑战”,由吴泽勇教授主持,张嘉军教授以“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现状、问题与未来走向”为题,对司法改革中如何发挥指导性案例对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如何健全和完善案例指导的制度建设和实践运用,提出了建议和方案。台湾学者刘明生教授也为大家介绍了台湾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成果。与会学者的精彩发言让广大师生既充分认识了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务中前沿问题研究成果,同时也领略了域外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发展。

最后,齐树洁教授和刘学在教授对此次论坛给予高度评价,并对青年论坛未来发展提出一系列宝贵的建议。齐树洁教授特别指出,对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的丰硕的研究成果表示欣慰,并希望青年学者们将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紧密结合,以理论推动实践,以实践完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