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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军教授等著:制度·机构·机制:当代中国立案难问题实证研究
来源:    时间:2018-06-11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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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军、张峰、贾佳等《制度 · 机构 · 机制:当代中国立案难问题实证研究》一书于2018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利用表格、曲线图等方法将我国立案制度的变迁及“立案难”问题的应对生动地表现出来。

四川大学法学院左卫民教授为本书作序,认为该书具有前沿性、实证性、系统性,是关于立案登记制研究中难得的作品。

 

本书内容简介:

 

本书以“制度·机构·机制”为主线,以实证研究为主导,以深化立案受理制度基本理论为指引,以解决“立案难”为宗旨,以建构科学合理的起诉受理制度为目标,紧扣“立案难”这一司法难题,从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的三重维度对“立案难”的具体表现及成因、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现状及问题、两大法系起诉受理制度的比较、我国起诉受理制度的历史考察、我国“立审分立”与立案庭的功能和我国立案受理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具体措施等问题展开深人研究,对当前实务界以及理论界较为关切的问题从实证角度予以回应。

本书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立案庭应在坚持“合一审査”“有限审查”“大服务”原则基础上重新定位、重构职能,在新的司法环境下焕发新机。

本书还认为在监督与改革并举的基础上,应对我国的立案受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应进一步降低立案门槛,积极拓宽立奉渠道,整合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两种制度,强化多元立案等,进而最终彻底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我国立案难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第一节 立案难吗:问题之提出


第二节 立案“难”在哪里:立案难的具体表现

一、口头不予立案

三、政策性规定不予立案

三、久调不立

四、立案门槛高

五、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六、立案周期长

 

第三节 立案为何难:立案难的原因

一、配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

二、信访压力过大

三、考核指标的限制

四、立案标准模糊不统一

五、立案环节缺乏有效检察监督

六、法院自身能力有限无力解决所有案件

七、保护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权衡

八、基层法院立案庭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人手不够

 

第三章 建立新制度化解立案难:立案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实施

 

第一节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现状

一、社会对立案登记制度有较多了解

二、“立案难”问题大大缓解

三、法院受案范围大大扩张

四、立案受理效率明显提升

五、立案周期大大缩短

六、立案审查标准放松

七、立案门槛/难度降低

八、当场立案率明显提高

九、立案受理书面凭证出具率较高

十、立案信访案件数量下降

 

第二节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案依然还“难”,部分案件依然不受理

二、部分法院还存在实质性审查

三、各法院立案标准把握不一

四、对何为立案登记各方认识不一

五、依然存在不出具接受诉状等的书面凭证

六、依然存在“口头不予受理”现象

七、立案调解大大减少

八、立案检察监督基本缺位

九、立案释明形势严峻

十、驳回起诉率大大增加

十一、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大量增加

十二、立案登记制度适用程序范围有限

 

第三节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长期实行的立案实质审查制的惯性影响

二、立法与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立案登记制审查的标准

三、舆论宣传与立法规定的背离

四、立案庭人手不够、任务繁重

五、个案的特殊性法院不敢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六、立案的固定期限等的限制

七、立案门槛的降低

八、当事人对检察监督不了解以及检察建议的效力不强等

九、立案登记制与《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冲突

十、对其他国家/地区立案登记制度学习借鉴不彻底

 

第四章 化解立案难的比较视角:两大法系国家/地区起诉受理程序之比较

 

第一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

一、日本

一、法国

三、德国

四、韩国

五、我国台湾地区

六、我国澳门地区

 

第二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

一、美国

三、英国

三、加拿大

四、新加坡

五、我国香港地区

 

第三节 两大法系起诉受理制度比较分析

一、基本理论诉讼要件和起诉要件

二、两大法系立案受理制度的归纳分析

三、两大法系立案受理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第五章 化解立案难的历史视角我国民事立案受理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我国古代社会立案制度

一、我国古代社会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

二、我国古代社会民事诉讼立案受理的条件

 

第二节 我国近现代社会立案受理制度

一、清末至中华民国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立案受理制度

一、1949 ~ 1957年

二、 1958 ~ 1976年

三、“文化大革命”之后


第六章 建立新机构化解立案难:“立审分立”与立案庭功能

 

第一节 我国“立审分立”的确立及其意义

一、“立审分立”的确立与实现

二、“立审分立”的价值与意义

 

第二节 我国立案庭的功能

一、审查过滤功能

三、案件分流功能

三、纠纷化解功能

 

第七章 建立新机制化解立案难我国立案受理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具体措施


第一节 导论:立案庭是否还应保留?

一、中国的立案庭是中国法院长期改革的成果

二、中国的立案庭在我国的司法进程和实践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有中国式的立案审查模式

 

第二节 立案受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合一审查原则

二、有限审查原则

三、“大服务”原则

 

第三节 立案受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立案审查的尺度与形式

二、强化落实、培训与宣传

三、公布不予立案案件类型清单

四、强化立案调解建构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立案监督

六、建立虚假诉讼的预防与惩治机制

七、简化立案受理手续逐步实现网上立案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