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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成功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期报告会
来源:    时间:2017-11-25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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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5日,张嘉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期报告会在郑州正尚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马献钊、郑州大学学报编辑朱春玉、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昝红英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樊桓锐、中原区人民法院曹媛媛专委、郑州市司法局基层处彭小朋处长、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律师、大石桥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王跃雨律师、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宏律师、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李武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跃杰、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李世宇、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宋汉林、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杨朝永、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诉讼法硕士生等共计30余人。会议由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我中心研究员马斌律师主持。


会议首先由河南省特聘教授、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致辞,张教授对与会人员的到场表示感谢,接着对项目申报过程、课题前期调查研究的情况、大纲设置、以及课题组各成员具体分工情况做了说明,并且对课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课题研究的大概方向做了大致介绍,张嘉军教授希望与会人员能够针对课题的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

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课题数据收集情况,对数据来源、数据现状、对各类数据的分类情况做了说明。另外,对数据整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比如对无效数据的筛选整理、部分数据提取的技术性难题等问题作了汇报。

宋汉林博士后和杨朝永博士后先后对自己负责的课题相关部分的写作内容、数据收集统计情况、课题准备状况、对于下一步课题进程的大概思路,以及课题写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惑作了详细的介绍和汇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樊桓锐首先发言,她通过对课题研究中选取的研究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她又结合自身工作对课题中的起诉受理、结案方式、立案登记制度、法院调解制度、家事审判改革、小额诉讼制度的建立以及诉调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实践中一审程序的实际情况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马献钊主任在发言中,重点介绍了我省法院民事一审程序运行的有关情况。他针对课题项目主题系统地对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具体内涵、课题数据的来源、课题研究中需要分析的各项因素以及课题组研究过程中的研究方法、部分课题内容的设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并且针对课题概念的精准界定、课题研究方法、各部分的研究内容等具体地提出了多方面的建议,同时表示省高院研究室对课题组面向全省法院的问卷调查、对不同层级法院区分统计、从法院系统调取数据等工作将给予大力支持。


中原区人民法院专委曹媛媛从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角度,对民事一审程序中案件办理、结案方式等司法实践现状作了具体的详细介绍,并提出了实践中文书送达、证据的分析认证、诉讼代理人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相关问题。

郑州市司法局基层处彭小朋处长在发言中,着重介绍了郑州市法律工作者现状,结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介绍调解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基层工作实例,比较各地试点成果,提出对课题内容进一步修改的若干建议。

郑州大学学报编辑朱春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课题研究还可以从不同研究方法入手,她指出诺贝尔奖获得者赛勒就是将行为心理学方法引入到经济学的研究中,本课题也可以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

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昝红英教授从计算机操作技术的角度指出,对研究数据的统计纠错、裁判文书相似度检测、资料检索及人工录入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信息技术视角提出对法学研究的作用和具体建议。

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王宏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胡跃杰律师、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武等也从各自不同实务经验的角度,就法官员额制改革、扩展调研地域范围、充分运用司法数据库、提高民事一审程序的效率等问题也都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

会议最后,张嘉军教授在总结时,首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之后,他又对课题研究数据的收集与拓展、课题研究的内容和框架、课题研究的进度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说明和总结。


(供稿人:王龙琪 武文浩 游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