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01-20 18:00:00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20日,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微信法学的挑战、应对及其创新座谈会”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会议室圆满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河南省委政法委宣传处主任范建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赵栋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主任科员王晋、河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李德国、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薛永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学报编辑朱春玉、法制日报记者汪俊杰、郑州晚报记者鲁燕、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军义、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斌、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宏、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峥、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河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杨朝永、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武、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帅、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出席本次会议。
随着微信公众号的蓬勃发展和新媒体公众号的广泛应用,专业性的法律公众号在全国的政法机关甚至是党政机关中的影响力逐步扩大。“判例研究”作为高校法律类公众号的先锋之作,在普法与研究中有着较高的影响。在主持人致辞中,杨朝永博士对本次座谈会的主题作出介绍,并希望与会领导及专业人士能够积极地发言讨论,提出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在各公众号运营人员对公众号运营经验的分享中进行。各运营负责人分别对“判例研究”公众号、“中原盾”公众号、“豫法阳光”公众号、“法治中原”公众号、“郑州中院”公众号作出介绍,内容包括创办时间、发展理念、经典案例等方面。
会中,河南省委政法委宣传处主任范建全以河南省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原盾”的运营情况为角度,指出公众平台的运营应当坚守“门槛”与“红线”,要关注案例的发酵点、切入点、关注点、平衡点等,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解读,不能偏离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赵栋梁则以“豫法阳光”的法院门户公众号方面,指出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是其发展理念,发布法律信息,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找得到法院的门,见得到法院的人”是其积极影响。河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李德国作为“法治中原”的运营人员,提出了应微信平台应与其他媒体平台互推共享、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人员培训机制等先进经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薛永松作为“郑州中院”公众号运营人员,提出“用户至上,内容为王”的理念,认为公号的发展应找准定位、回应热点。
与会人员还就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看法、提供了建议。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从担任“判例研究”顾问单位的角度,回顾并总结了“判例研究”的推文历程及栏目增设轨迹,提出了微信公号新媒体的发展离不开敏锐的目光与执着的定力,热点回应及观点新颖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郑州晚报记者鲁燕以新闻媒体运营的角度,指出微信公众号推文的标题要尽量口语化,生动简洁,吸引受众。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宏认为,微信公众平台既要“高大上”,也要“接地气”,要注意标题与内容的生动活泼性。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员周峥则提出,微信公众平台之间要建立“强强联合”的辅助机制,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武认为对于素材信库的搜集,要注重筛选,注重站在受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律师评议环节的最后,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帅指出,我们应在内容上关注“超级用户”的需求,来迎合普通群众的广泛需要。以求更好地赶超时事热点,增大时效性。
本次座谈会还请来了一位微信公众号运营的成功实践人士,河南工业大学本科生祝绵森,其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已超百万。祝同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如建立专门板块“找律师”“找法条”“咨询法律”;通过用户咨询疑难案例的方式来使用户产生素材;创设自动回复功能;进行微信公众号互推活动等。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对本次座谈会进行总结。张教授指出“判例研究”作为河南高校第一个建立的法律微信公众平台,是法律信息的创新基地和年轻律师的培养基地。为将碎片化的知识信息快速传播,需要加大人员吸纳,加强人事管理,强化微信推文的原创性和多样性;可同时拓展其他媒体平台,如开通微博、邀请专家进行直播等。
本次会议围绕经验分享与建议供给两大主题,深刻总结了各大微信公众号的成功经验及不足之处,达成了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的共识,为今后各领域新媒体的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创新了办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