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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9 20:00:00 阅读次数:
2018年5月19日,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大数据视野下校园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研讨会”在金桥商务酒店二楼第三会议室圆满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郑州大学共青团委书记冀娟;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鹏;二七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冯利云;河南法制报新闻中心副主任吴倩;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丁璐琳;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律师袁金波;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宏、王斌、律师李永强;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军堂、律师吴建华;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周胜豪、张硕;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素艳;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思源;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王跃雨;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辉;郑州大学学生会主席盛嘉昭、副秘书长杨翥、权益部部长张闯、纪检生活部部长景原通;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武文浩;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硕士生等。本次会议由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办、由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次会议旨在运用大数据视野探析校园法律风险的现状、产生原因及防控机制,用数据表达法律方法、传递法学精神,为各界高校师生提供法律服务,使广大在校生在面临校园法律风险时有径可寻。本次会议分别由张嘉军教授和马斌主任主持。
在正式研讨前,首先由郑州大学校团委冀娟书记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梁庆亚书记分别为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判例研究”微信公众号的值班律师马斌、王宏、王斌、蒋军堂、袁金波、沈思源、邢辉、吴建华、李永强等颁发聘书。
随着实证法学研究的蓬勃发展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中国司法及其改革蓄势待发。梁庆亚书记在致辞中指出:高校承载着高等教育的使命,在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校园霸凌”“校园贷”等校园恶性事件的不断发生,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此,亟需厘清现阶段校园特别是高校内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探讨如何形成有效的防控手段。我们也应提倡多元化的学术研究,鼓励广大法律人以中国问题为导向,在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积极探索。
冀娟书记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讨论的议题“校园贷”、“校园犯罪”、“校园纠纷”等,是目前在校大学生所面临的几类主要风险问题,对在校师生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对于其中法律风险及防范的讨论,更是会在未来我们团学工作的开展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有助于学校管理加强防范措施建设,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广大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律防范意识。
武文浩博士以“校园贷”问题为突破点,运用详细数据介绍“校园贷”的现状、成因、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主要包括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公司、P2P贷款平台、线下私贷、银行机构等五大类。张鹏庭长期望通过对相关案件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得出结论,借助各方渠道,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管控金融市场。沈思源律师和吴建华律师从案件实际出发,指出应加强案件审核力度,着重刑事审查,并可对高校学生进行律师培训,以更好地应对校园风险。
关于校园法律风险及其防控,付翔宇博士选取校园犯罪刑事方面研究其现状、行为结构并提出相关防控措施。了解学生的犯罪心理构成和犯罪工具运用对进行校园犯罪的防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冯利云科长介绍了实践中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及成因,包括沉迷网络、不良嗜好、叛逆心理等。对此,应加强心理疏导,合理监管网络。蒋军堂主任和王跃雨主任认为价值观理念和法律思想的培养是防控校园法律风险尤其是校园犯罪方面至关重要的支点,思想决定态度,进而影响行为方式。
综合“校园贷”和“校园犯罪”风险问题,游大宇硕士重点整合了校园纠纷的风险防控,主要分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四个方面,风险防控重在预防,并提供了咨询的渠道,即“判例研究”微信公众号的“法律咨询”通道。王宏主任指出校园纠纷具有颇多共性,最为鲜明的便是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加强法律意识实践教导刻不容缓。邢辉律师和袁金波律师高度赞扬判例研究工作,强调从实务中总结经验、发现方法才是最贴合实际也是最有效的,并提出防控途径具体且有可操作性才是可取之道。
会议尾声,张嘉军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张教授建设性地指出,校园风险防控至关重要,其要形成一个完整可控的体系,必须囊括事前预防教育、事中规范合同、事后沟通咨询的阶段性措施。此外,我们期待运用大数据和法律实证研究的独特优势为法律实务获得更大的致用空间和法律影响力。
本次会议以“大数据视野下校园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研讨会”为主题,深入分析大数据背景下的校园法律风险发展现状和防控走向,探析其数据表像下的深层理论实践意义,为今后校园法律风险防控和法律实证研究发展进一步明向创法,取得了圆满成功。
(供稿人:余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