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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创新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    时间:2018-11-07 22:44: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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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创新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8年11月3日,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与河南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特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创新发展”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等全国高等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各地检察院、法院、律师界的实务工作者及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近100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的新媒体运作形式,更好地传达了会议内容和法治精神。

北京时间8:30,“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创新发展”研讨会正式开幕。本次会议由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嘉军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开举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纪委书记韩锦霞致开幕辞。

本次会议共分为主题报告、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四个单元,每单元均设有自由讨论环节。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厘清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指导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工作。法律工作者的任务就是为制度建设提供更成熟更科学的司法理论,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会议伊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作主体报告演讲,强调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国家治理体系、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及时转变观念,精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的身份定位,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决定》。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工作逐步展开,基本理论也要有所完善。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段厚省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丁岩林介绍了我国现阶段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发展,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构建注入了新的活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熊跃敏、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毋爱斌、《中州学刊》副社长邓小云对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基本理论提出了深刻独到的见解,认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要依托于实践,从实践中汲取理论的真知。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自施行以来,全国已有数百起实践案例,掀起了一股公益浪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黄玮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邹波和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对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做了详细而生动的介绍,实践中的种种诉讼壁垒正是我们提升理论完善法律规定的依据。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嘉军与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于琰峻、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垒根据所接触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实践经验,指出目前公益诉讼发展态势良好,但仍需要进一步名确案件范围、管辖、调查取证等多方面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完美衔接。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受到各方关注,这是对公共利益实现的最佳诠释。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陶建国、郑州轻工业学院教授郑世保、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唐玉富在理论和实践之上,畅谈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与未来,强调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现实意义。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占善刚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泽勇认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依托于检察机关的正确定位和公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在持续发展中不断完善,精益求精。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金玉、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张丽丽指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壮大是检察机关转型完成正确定位的关键尝试,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听百家之言,汇百家之长。会议结束之际,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教授田凯致闭幕辞。田院长相信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必将在理论引导、实践验证中不断发展,未来可期!

(文:余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