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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0 20:00:00 阅读次数:
2019年10月1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受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作了题为“权利保护与民事司法——基于民法与诉讼法交错的视角”的专题讲座。河南大学法学院郑金玉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副教授、以及法学院部分本科生与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此次讲座由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主持。
肖建国教授首先就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作了重点讲述。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具体来说,民事诉讼法可以强化民法的裁判规范功能,对民事权利起着保存、扩张和强化的作用;同时,从权利判定程序即民事审判程序以及权利实现程序及强制执行程序来看,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私权。
对于权利保护与民事之诉,肖建国教授认为可分为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起诉与权利保护。起诉产生实体法上的权利保护效果,包括权利保存效力、权利扩张效力、权利强化效力等。二是不同类型的诉与权利的保护。肖建国教授结合理论与司法实践,重点探讨了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以及对将来给付请求权、形成权的保护。
最后,以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决为例,肖建国教授讲述了权利保护与法院裁判选择问题。通过梳理归纳我国法院裁判,观察分析德国、日本等的国家的经验,对我国法院判决方式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随后,河南大学法学院郑金玉副教授就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的民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实践中有关善意取得的认定、不当得利以及诉的利益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讨论分享。
我院靳建丽副教授也强调了作为诉讼法专业的学生,不但要研究、学习诉讼法,更要从实体法角度着手研究程序法。
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对本次讲座作了总结发言,指出肖建国老师此次讲座研究视角具有新颖性,从民事诉讼与民法交融角度研究民事诉讼,从民事诉讼角度看待民法内容,给予我们新的研究角度启示;同时,研究内容细致、深刻,从细节深入挖掘,切入研究,以小见大。最后,张嘉军教授表示,希望未来法科教育能够加速发展,创新教学、创新研究,加强人才培养输送,共同发展进步。
(供稿人:杜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