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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0 11:41:08 阅读次数:
2019年12月8日下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左卫民教授应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邀请,莅临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院211室作了题为“‘诉讼爆炸’的中国应对”的专题讲座。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以及法学院部分研究生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此次讲座由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主持。
此次讲座从微观、具体角度把握、审视、前瞻民事诉讼爆炸的趋势及应对措施,进一步思考中国司法体制在近四十年间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自我变革,以应对“诉讼爆炸”。
左卫民教授首先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间,中国社会与政治在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和转型。在此期间,中国司法变化也很大,其中最值得重点关注的是民事司法的“诉讼爆炸”和中国为此所付出的巨大努力。通过对西部某新兴一线城市人民法院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等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参考全国数据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地区若干法院数据,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案件总体上快速增长趋势明显。为何出现“诉讼爆炸”,这主要与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律师参与率的提高、诉讼费用的降低、调解机制的式微与诉讼权利意识的增强等有关。应对“诉讼爆炸”,中国式的经验,主要有增加法院的工作人员、延长法官加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鼓励法院领导办案、提升法官职业素质、充分运用审前调解机制等。
对于中国法院近四十年来应对“诉讼爆炸”的措施,左卫民教授认为,这些措施基本上是成功的,显示了在改革开放的长期、宏观背景下中国法院系统及其制度体系强大的适应性、调整性和创新性。但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这些应对措施面临着“天花板”困局。随着时间的推进以及司法体制运行环境的变化,原本行之有效的措施也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发展完善。未来应对“诉讼爆炸”应以纠纷妥善、合理解决为目标,全面动员并充分利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调整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理顺内部管理与审判关系;适当增加司法资源,均衡配备法官数量;坚持并调整目标考核制;探索法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讲座结束前,左卫民教授还与师生们进行了学术交流与互动,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出了细致的解答。
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发言。张嘉军教授指出,从司法机制与法院管辖等非程序法的视角深度考察与研究“诉讼爆炸”及其应对,具有重大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左卫民教授作为中国实证研究的领路人,其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共同学习,并可以尝试在日后的研究中充分运用。
(供稿人:杜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