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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裁判规则》新书推介会与裁判规则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    时间:2020-11-03 17:38: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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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裁判规则》新书推介会与裁判规则研讨会在正尚花园酒店商务厅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教研室主任马献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郭红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谷春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杨丽,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文政,中原区人民法院专委曹媛媛,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同柱,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彦辉,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民进河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王金垒,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刘鋆,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武文浩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硕士研究生等计30余人。

本次研讨会分为上午、下午,共三个单元,上午第一单元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磊主持,下午第二和第三单元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主持。

在上午的第一单元“新书推”环节,马磊法官先是表示对新书出版的祝贺,接着立足于实务发表了自己对于新书的看法。马磊法官表示该书结合前沿理论和实务热点,对于司法实践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同时该书明确和坚持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政治方向,对于推动司法进步具有重要作用。最后马磊法官表示无论是在高校还是实务部门该书都会成为一本热销的书目,同时也将会鼓励更多的法律爱好者加入到法律的学习中。随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向与会嘉宾作了赠书。

随后,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安帅奇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武文浩分别对本书的写作以及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相关活动情况做了汇报

下午第二单元“裁判规则研讨会”环节,张嘉军副院长先是表示对于参会人员的欢迎,接着简单地谈了编纂该系列丛书的出发点,对丛书编纂理念等问题进行了简介。马献钊法官认为该书较于之前的书目更为精细化、规范化、案例来源更为广泛、文字提炼更为凝练,同时提出本科实务训练尤为重要,应该在本科阶段就让学生具备上网检索案例信息的能力以及法律文书写作能力。马磊法官通过对比英美法系的的司法裁判,提出了自己对于目前我国司法现状的建议,同时认为在总结提炼司法裁判规则时应与公平正义理念相结合。郭红伟主任认为案例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法律滞后性的问题,为了使得裁判规则更具有权威性,法律应该明确定性裁判规则的性质以及规定制定裁判规则的主体等。谷春峰主任认为应扩大本书的推荐力度,此项工程与最高法院理念相同但是角度又有不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意义重大的,同时提出应尽量使本书内容更为完善和丰富并一同与最高法院共创良好营商环境。郭文政主任指出对于裁判规则应适应法律,可以作为类案的裁判依据最高法院每年发布的指导案例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具有很好的指导效果。曹媛媛专委对于实务中常见的现象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性问题,如什么叫裁判规则,一个案件叫不叫裁判规则等。

陈同柱律师认为律师是新书最大的受益群体之一,目前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特别对于公司纠纷,因此有必要认真研读该书。冯彦辉主任从律师办案的实务角度出发,认为该书能够很大程度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对于律师后期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也有很大的帮助。王金垒主任则认为为了使的裁判规则更具有权威性最好是找高院以上的案件,最好是成功的案例和失败的案例都找,使其更具有说服力。王斌主任指出新书囊括了实践中的难点和疑点,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律师也可用指导案例为自己辩护,同时提出应从本科阶段就要培养学生案例检索的能力。马斌主任认为该书无论对于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有很好的参考意义,对于学生学习和提炼裁判规则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同时对于实务中律师解决公司纠纷有很大的帮助。刘鋆博士表示第四本关于房地产裁判精要和裁判规则的书将会谨记初衷,致力于法律共同体建设。下一步会将类案的一些具体情节、法律后果、社会影响纳入编纂范围。


随后,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对于发言中出现的不同观点以及自己对于不同观点的不同看法展开讨论,最后张嘉军教授针对各个法官以及律师提出的问题以及建议做了简单的总结,并再次衷心感谢与会人员的到来。

此次“《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裁判规则》新书推介会与裁判规则”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对我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裁判规则》的编纂也将会对实务界也产生很大影响,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供稿人:李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