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5-01-21 00:00:00 阅读次数:
中国网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揭晓
1月18日,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十周年论坛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在清华大学举行。论坛揭晓了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山东平度拆迁纵火案”、“黄海波嫖娼案”以及“呼格吉勒图案”等10个案例入选。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有“法治三老”之誉的江平、郭道晖和李步云先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等出席会议。
“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自2005年首次走入公众视野,至今已走过十年历程。十年成蹊,十年成林。一百个大案,记录了中国法治建设的铿锵前行。今年的活动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南方周末报社及《中国法律评论》期刊联合主办。
本次活动在前期的票选阶段,便已获得近30万人次的民众投票。最终的十大案例评选结果由民众投票结合法学专家委员会意见,按照不同的权重划分确定。
江平教授在致辞中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张氏叔侄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多起冤假错案得到纠正。“纠正冤假错案并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全部。”他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但过去的公正是抽象的、笼统的,而现在讲的正义是落实到个案中的具体正义,其目标就是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具体的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花很大力气,需要共同的努力。
江平强调了案例研究的价值。他说,每一个案例凝聚的智慧、经验、归责都很重要,案例在法律人心理应当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诉讼案件的具体案例,有的研究案例审判,有的研究规则,有的上升为法律,案例和医学诊断的病历都是一门科学。
张文显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影响性诉讼案件是其中的亮点,纠正冤错案是推进法治进步。据他介绍,中国的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我做过统计,一个诉讼案件平均涉及到5个当事人,有些群体性诉讼的案件甚至达到几百个当事人。中国法院年受理案件超过1400万件,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是1200万件,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仲裁大约是110万件。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的民间矛盾纠纷700万-800万之间,涉诉、涉法信访案件180万件。根据法律社会学统计,如果一个社会每年有10%的人涉诉,这个社会就是典型的诉讼社会。以此为准,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非常典型的诉讼社会。”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是“中国影响性诉讼”的发起人,在他看来,影响性诉讼可能是大案、名案、典型个案,但大案、名案、典型案件并不都是影响性诉讼。这类案件如果偏离了“个案促进法治”的这条主线,就算不上影响性诉讼。影响性诉讼不仅是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结果,它不断地以吸引眼球的方式和戏剧化的效果,提出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中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并以主体间利益纠纷的方式,寻求通过个案促进制度完善的契机,反过来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提供个案纠纷化解的法治经验。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影响性诉讼也始终站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头。影响性诉讼,以法治的方式实践法治,以法治的方式推进法治,以法治的方式创新法治,并达成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和谐共处。”吴革表示。
据悉,本次论坛上“法治三老”江平、郭道晖和李步云先生获组委会颁发“中国法治影响力终身成就奖”,华东政法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童之伟教授、已逝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等10人获“中国法治影响力人物”荣誉,南方周末及法制日报获颁中国法治影响力最佳媒体奖,吴革、苏永通、董彦斌等3人获颁中国影响性诉讼杰出贡献奖。
来源:中国网中国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