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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要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共同出台《意见》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来源:sfal    时间:2013-11-11 0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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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10月2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司法厅共同召开《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律师协会会长王京宝谈了《意见》对律师工作的意义,河南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黄兴士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徐哲主持。

    《意见》从推动法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律师在推进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从如何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全文共30条,主要内容是:第一,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一是保障律师自由进入法院、法庭,律师出入法院、法庭不需安全检查。二是保障律师的人身权。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法院、法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三是依法保障律师辩护权、代理权。四是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为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拍照案卷材料提供充分便利。五是依法保障律师的取证、举证、质证权。第二,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是在工作中互相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感。二是完善相互监督机制,确保廉洁司法,建立相互监督制度,规范业外活动。三是加强支持合作,确保公正司法。第三,创新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是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二是建立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

    该《意见》是我省首次就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出规范,有利于实现我省法官与律师之间规范、健康、顺畅的沟通交流,有利于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法治河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