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09-13 20:00:00 阅读次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对司法解释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修改废止的指导意见,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5月,中共中央正式向全社会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司法解释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研,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全国人大对有关司法解释审查的建议等,制定了前述《规划》。
《规划》共七部分,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司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价值引领、统筹推进等五项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论证、修改、补充、废止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司法解释导向鲜明、要求明确、措施有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规划》要求,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爱国、敬业、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修订完善有关名誉权、荣誉权司法解释,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件纠纷的指导力度;修订完善婚姻、家庭纠纷等司法解释,进一步优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切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等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订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生存发展。
《规划》强调,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修订完善有关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平等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及时研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案件裁判规则,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出台审理个人信息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保护个人信息权;进一步修订完善涉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相关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修订完善执行司法解释,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
《规划》指出,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正义、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道德要求。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完善人民法院国际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规划》强调,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及时研究出台有关适用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的司法解释,进一步修订完善合同法司法解释,在全社会倡导讲诚信、重规则的契约精神;修订完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维护市场秩序;尽快出台关于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的司法解释,推动当事人诚信诉讼;修订完善政府作为案件一方当事人的相关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促进政府守信践诺;修订完善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划》要求,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富强、开放、创新、绿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发展理念。要修订完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司法解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修订完善涉农案件司法解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修订完善房地产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确保国家房地产政策的有效执行;完善金融犯罪、金融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修订完善破产法司法解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解释,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修订完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修订完善涉海事案件司法解释,服务和保障我国海洋强国战略。
《规划》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作为司法解释立项、审查的重点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把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变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宣传过程。(记者 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