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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5 20:00:00 阅读次数:
中国法院网讯(魏素娟)6月15日至1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桂林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刘贵祥指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持续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先后出台三个专题法律适用司法解释和一系列司法文件,审理的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到去年底,全国已有98家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持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要坚定市场化工作方向,准确把握对重整申请的审查标准,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破产财产处置市场的形成;要坚定法治化工作方向,完善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各方面的实体和程序规则,落实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保障,逐步形成完整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要以破产审判常态化为工作落脚点,推动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刘贵祥强调,中国的破产审判工作“方”兴未艾,中国的破产审判事业来日“方”长。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责任担当,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方向,以破产审判工作常态化为落脚点,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要继续加强专业化建设,着力摆正破产审判在人民法院工作格局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法院设立破产法庭,为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要重视破产程序的经济效益,合理区分清算和重整案件审理的不同侧重点,一手抓“僵尸企业”清理,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加大公告送达等信息化应用力度的方式加快审理,一手抓重大破产重整案件,保存企业营运价值,保护社会生产力。要着力提升破产审判整体能力和水平,推进人民法院内部协同、破产程序的内部协同以及破产程序的内外协同,提升破产审判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