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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03 20:00:00 阅读次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七)》。
该选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精神,按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五五改革纲要”任务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巩固法官员额制、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破解“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改革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收录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等11家高级、中级、基层法院的经验做法。
此次入选的案例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正确改革导向,坚持突出地方实践探索,坚持强化科技应用,坚持加强交流借鉴,特色鲜明、举措务实、成效显著、典型性强,对于鼓励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勇于探索、改革创新有着积极推动作用,也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强化综合配套、发挥改革整体效能提供了有益借鉴。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