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0-06-29 20:00:00 阅读次数:
在6月25日“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天发布8个关于船员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全文见三版),彰显人民法院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依法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类型丰富多样。其中,既涉及国际远洋船员,也涉及从事沿海内河运输船员;既涉及货船船员,也涉及渔船船员;既涉及中国船员,也涉及外国船员。既有中国船员与中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有中国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以及外籍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就纠纷类型来看,涵盖涉船员纠纷的主要案件类型,包括工资、各类报酬及遣返费用的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等。就涉及的法律问题来看,包括了船舶优先权的具体认定、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同命同价”、及时高效审理船员产生于域外的薪酬纠纷、保护垫付船员相关费用的第三方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船舶优先权、外籍邮轮被扣押拍卖以偿付拖欠的船员工资等。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备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体现对船员这一群体利益的保护,以及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平等尊重、平等保护。二是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案例结合船员权益保护的特点析法说理,通过裁判要旨的提炼,填补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空隙,弥补立法缺位和法规规章的不足。三是充分彰显海事司法在保障船员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海事司法在船员工资报酬、遣返费用等方面给予的特别保护。
“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海事司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王淑梅表示,我国既是贸易大国、航运大国,也是船员大国。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涉船员纠纷占较大的比重,法律适用是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的一大难点。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总结我国海事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提供裁判指引,有利于消除分歧,促进“同案同判”。(记者 孙 航)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