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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7 20:00:00 阅读次数: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是由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对每一个检察人员来说,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仅是政治要求,更应该是思想自觉和自觉行动。我们要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战略高度出发,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出发,从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历史方位出发,深入理解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首先是政治机关、首先必须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
最高检反复强调,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实际上,检察机关的各个内设机构,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综合行政部门,首先都是政治组织。怎么理解?就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我们处理的每一件事情,归根到底,都是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都是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都是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就要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比如,我们强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优先返还机制、深入开展司法救助,都是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的要求,是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内容。比如,我们要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不仅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更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体现。比如,我们强调各个业务条线、各个检察机关都要开展公开听证,因为这项工作不仅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公信力,而且有利于以案释法、化解矛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是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应该把这项工作上升到国家治理和检察制度体系建设高度来认识和落实。比如,我们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根本上看,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刑罚定分止争的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检察工作都不是单纯的业务工作,都是体现我们“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重要内容。讲政治是具体的,是实实在在的,必须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检察机关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动上,体现在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的一言一行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的检察业务中,深刻理解每一项工作的政治内涵,看到、想到这些深层次问题。
毋庸讳言,与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多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都可以对照一下,是否在讲政治上存在温差、落差、偏差的问题?是否存在思想认识上仍然以“业务部门”“业务干部”自居、重业务轻政治的问题?是否存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两张皮”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不认真、不扎实,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究其根源还是没有摆正政治机关定位,没有形成强烈的政治机关意识。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党章党规作为遵循,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中,认真扎实履行党建责任,促进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检察机关具有鲜明政治属性。不仅是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如何做到这一点?很关键的一条,就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情怀,带头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有能力,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还要有担当,充分认识“天下兴亡、我有责任”,增强“第一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以上率下,切实带好队伍,在新时代走好检察“第一方阵”,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