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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4 20:00:00 阅读次数:
实地调研走访 促进社会治理
最高检组织特约检察员赴山东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4月17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8位特约检察员到山东省检察机关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推进公益诉讼立法、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情况,先后深入到济南、泰安、济宁、枣庄等地实地走访,与基层一线检察官座谈交流。
特约检察员是检察机关聘请的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专长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是检察机关接受民主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2021年8月,经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推荐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最高检聘请第七届特约检察员44名。
调研中,特约检察员了解到,山东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了一批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例。三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765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736件,提起诉讼1635件,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率达100%。
“今年3月,我院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泰山保护工作专班,采取提办、领办、督办、交办等方式,统筹泰安市两级检察院办理涉泰山保护案件,集中管理核查线索,统一审核法律监督事项,履行涉泰山保护检察职能,着力打造泰山‘融’保护品牌。该品牌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工作创新项目二等奖。”“我院聚焦东平湖水环境污染整治,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僵尸’船只1500余艘、网箱网围10万余亩,拆除沿湖违法建筑2.5万平方米,督促拆除和整治黄河滩区养殖场157处,东平湖水资源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各位特约检察员先后听取了济南市检察院关于黄河水资源保护的经验介绍,泰安市检察机关对泰山开展“融”保护的经验做法和整治东平湖水环境污染的办案故事,并到济宁、枣庄实地查看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助力古树名木、湿地公园、大运河等领域保护情况。
在深入各地调研的基础上,特约检察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对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公益诉讼范围界定、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费用管理等办案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李文红)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