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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2 20:00:00 阅读次数:
应勇出席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并作主旨讲话强调
依法平等保护
以法治力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我们坚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然大有可为、必能大有作为!”7月31日,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支持的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徐大彤,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作主旨讲话。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主持峰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发布法治民企报告。应勇在讲话中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并就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组合拳”,表达了鲜明“检察态度”。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深切关怀民营经济人士。”应勇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提供稳定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常态化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诉源治理推动民营企业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等,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关键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应勇强调,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应勇表示,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相关诉讼活动和涉产权刑事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法办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把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持续落实与各级工商联日常联系机制,深化与民营企业界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峰会上,展示了包括“最高检制定出台《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等年度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护航行动”,举行了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单位代表颁证仪式等。
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法学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