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攻坚”带动基层检察新跨越
山东:强基固本
推动基层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依靠基层、建强基层这一条永远不能丢”。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映射的正是我们党一脉相承的清醒——抓基层打基础。“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抓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与时俱进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能。”2024年3月14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万丈高楼平地起。对检察机关而言,基层就是检察事业的根基。2021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聚焦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按照最高检部署安排,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先后开展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即“突出问题破解年”“创新提升年”和“全面发展年”),努力建好建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每年都有新进步,为推动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持续促推基层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亮实招解难题
重创新强动力
善作为促发展
围绕黄河保护,山东省检察机关形成了“打击+修复+治理”的办案模式,12个沿黄基层检察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15个,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8万吨,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4.2亿元。地处黄河入海口的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积极打造“五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山东省公益诉讼、山东省基层院建设、最高检典型案(事)例。2023年10月,部分全国、山东省人大代表在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时,对山东检察履职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