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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妹”案一人涉挪用公款3000万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3-01-17 0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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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与“房妹”父亲共同挪用公款;其中两人系郑州二七区房管局下属企业员工

■ “郑州‘房妹’一家曾有31套房”追踪

新京报讯(记者孔璞)昨天,郑州“房妹”专案组发布最新消息称,又有三位相关嫌疑人因涉嫌与“房妹”父亲翟振锋共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此外,曾被聘任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蔡殿涛因参与倒卖拆迁安置房被调查。

一人涉嫌参与挪用公款3000万

新京报此前曾披露,2007年前后,翟振锋曾挪用公款。昨日,专案组对此事的调查有了新进展,三人涉案被刑拘。专案组透露:由于涉嫌参与挪用公款3000万,郑州市检察机关已于15日晚,以涉嫌与翟振锋共同挪用公款对疑犯河南省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伯昌立案,并采取刑拘措施。

由于涉嫌参与挪用公款700万,郑州市检察机关已于15日晚,以涉嫌与翟振锋共同挪用公款对疑犯二七区房管局下属企业亚龙房地产公司经理郭四喜、二七区房管局下属企业德化步行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冯松伟立案,并采取刑拘措施。

挪公款凑公路桥项目投资

新京报记者曾在河南一通房地产公司(翟振锋的妻子李淑萍担任法人)2005年成立时的股东名单中发现过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马举的名字,此人身份显示为路桥公司办公室人员,他当时出资300万,控股15%。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投资兴建豫鲁交界菏泽境内的一座黄河公路大桥项目,该项目是山东省一重点工程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翟振锋通过路桥公司参与该项目,该项目最终由杭州萧山某浙江百强企业(民营)与翟振锋共同投资,翟振锋就是为了凑齐先期投资而挪用公款。

涉嫌伪造“集体研究决定”

此前,专案组初步调查显示,对挪用公款,翟振锋存在伪造“集体研究决定”的嫌疑。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翟振锋挪用公款3000万元,并非“集体研究决定”,而是因为上述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总投资9.1亿元,一期投资达3亿元,翟因自己的资金不足,故挪用公款。目前尚不知翟振锋在其中占有的股份,但2007年翟振锋被初查时,十分惊慌,四处向人借钱补公款的“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