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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不从前妻房中搬离 被法院强执后两次纵火
来源:北京晨报    时间:2017-03-02 0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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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某离婚后一直拒绝从判给前妻的房屋内搬离,还与现任妻子居住于此。为此,前妻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在法院强行腾空房屋的当晚和次日早上,彭某两次到房内放火。邻居报警后,火被消防人员扑灭。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56个月。

    房屋被腾当晚放火

    彭某20027月购买了位于朝阳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同年9月与张某结婚,两人育有一子。20042月,他和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房屋归张某所有。此后,彭某一直在房屋内居住,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某腾退。

    20139月,法院判决彭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将房屋腾退并交给张某,但彭某拒绝履行判决。20151021日,法院依法强制将彭某的物品搬出房屋。为了不让张某得到该房屋,彭某于当日晚上8点,到该房屋内点燃蜡烛、打开燃气阀门,导致屋内起火,经邻居报警,消防人员及时将火扑灭。

    次日早上8点,彭某再次进入屋内,使用同样手段在屋内放火,邻居报警后,消防人员再次将火扑灭,火灾造成了门窗等财物损失。彭某在办公室被警方抓获。

    自称没有考虑后果

    彭某到案后供述说,他和张某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张某提出离婚,他以为是赌气。法院调解离婚时,他自愿将房产等全给了张某,但他认为是假离婚,此后二人还住在一起。但一个月后,张某带着孩子搬走了。他找过对方几次想看儿子,被张某拒绝后,二人不再联系。

    20126月,彭某和现任妻子结婚,婚后还住在这套房子里。此后,张某起诉分割房产,法院通知彭某开庭,但他没有去应诉。法院缺席审理并判决,并将判决书寄到彭某家里。不久后,法院在彭某的房门上贴腾房告示,但彭某依然没有当回事。此后,执行法官曾去彭某家里欲执行,还给他打过电话,但彭某一直没有搬离。

    直到20151021日晚上,彭某下班回到家发现屋内物品被清空。“既然我住不了,我也不能让张某得到,于是就在房子里放火,根本没有考虑后果。”

    司法鉴定无精神病

    彭某当庭否认放火,称点燃蜡烛只是为了照明。辩护人还称,彭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并提交了一份病历材料,证明彭某于20009月份因精神疾病相关问题住院治疗,建议从轻处罚。

    但司法鉴定显示,彭某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认为,彭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彭某如实供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