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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    时间:2025-03-12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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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妇女劳动权益  预防性骚扰  公开听证  综合治理

【要旨】

针对用人单位未充分保障孕期、哺乳期妇女休息权益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齐抓共管格局。

【基本案情】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多家超市、商场等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存在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不到位的问题,如未保障哺乳假,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加班、夜班;未组织定期体检,未将体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未承担全部体检费用;未制定或落实预防、制止女职工在劳动场所遭受性骚扰的制度,损害了广大妇女劳动权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6月至7月,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渭城区院)围绕损害妇女劳动权益问题,以“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并于7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7日,渭城区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渭城区人社局)、渭城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渭城区妇联)参加,并邀请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围绕相关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等问题进行论证,形成了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听证意见。听证会结束后,渭城区院于同日向渭城区人社局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20228月底,渭城区人社局回复称,已约谈了4家涉案超市、商场,就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保障孕妇、哺乳期女职工合理休息时间,减轻工作量,禁止加班、夜班;二是落实体检规定;三是建立并公示防止职场性骚扰制度,确定专门人员处理此类纠纷。

20229月,渭城区院跟进监督发现,各用人单位均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已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休哺乳假,共组织110名女职工体检,组织全体女职工学习劳动权益保障法规政策,公示了防止女性职场性骚扰制度,某超市还将性骚扰列入奖惩制度当中,对性骚扰行为制定严格的惩处规定。同时,渭城区院针对调查阶段发现的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意识淡漠等问题,制作了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视频,联合渭城区人社局、区妇联开展普法宣传,辖区主要商场、超市均完善了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办案过程中,渭城区院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综合治理,与渭城区妇联联合印发了《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在线索移送、司法救助等多方面达成合作意见;联合设立“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选聘60名街办和社区工作者作为联络员,建立起“渭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妇女权益保障网格化管理机制。该机制建立以来,已接待来信来访妇女120余人,救助符合条件的妇女28人,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

【典型意义】

劳动权益是一项重要的妇女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本案中,检察机关以社会调查为基础,以公开听证为切入点,通过办案促进溯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妇联组织、用人单位等四方联合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合力,着力解决身边被漠视的妇女劳动权益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