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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王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    时间:2018-05-18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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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原副书记王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向永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谦,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7年期间,王谦利用其担任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环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环县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性质转换、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