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要点二:
抚养关系是对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孩子基本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将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作为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
案件:陈某某、屠某1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案号:(2023)甘1022民初1745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认为,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原抚养关系是对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孩子基本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因此,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本案中,原、被告均陈述从2022年4月至今,原、被告的生活条件均无变化;同时,按原、被告陈述可以看出,屠某2也回被告处,这样也有利于原、被告与孩子建立亲情。因此,原告要求变更屠某2的抚养关系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