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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03 00:00:00 阅读次数:
一、基本信息:肖建华,男,汉, 1966年 11 月 30 日出生。 河南信阳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教育背景:1989-1991年,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1991-1995年,河南平原大学教师;1995-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1998年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0年转入诉讼法研究中心,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8-2004.9年,入选美国富布莱特项目,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三、研究领域: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涉外涉澳台民事诉讼和仲裁法;经济法律制度。
四、荣誉奖励:2001年7月,论文《正当当事人理论的现代阐释》获中国法学会全国第四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2002年3月,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2002年12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杰出青年教师称号。2003年8月,专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获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二等奖。
五、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天津法学会诉讼学分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六、学术成果:合作或单独出版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制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0多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