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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基层团支部量化考评制度

 

为了我院各项团学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调动、激发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各团支部积极发挥在繁荣学院团学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基层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并且对在团学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支部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欠缺的支部提出改善意见,,从而使我院各团支部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更好的我院全体师生的在校生活提供便利,经团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各基层团支部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借此为我院的团支部的工作建立一个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我院基层团支部的量化考核以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位,每学年测评一次,在学年末由公共管理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各团支部每学年度量化总分为100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比值分别为20%70%10%)。对于获得“优秀”等级的团支部院团委将授予院级“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将其作为“五四”表彰的重要标准之一。

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我院团支部的量化考核工作按照日常工作情况与年终工作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

在日常的工作期间,日常工作的考核主要由年级团总支主要干部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由院团委及年级团总支干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应认真考核,详细记录,并及时交院团委备档,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评委员会由院团委、各年级团总支及各班级团支部主要干部组成,按实际情况可采用全体投票或评委打分两种形式进行表决。

第二章 量化细则

具体量化考评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组织建设情况(25分)、活动开展情况(60分)和工作奖励(15分)。(具体细节见《量化细则》)

  

第三章 量化程序

1、日常考核委员会及时将日常工作考核结果上交院团委,院团委组织部应做好考核结果的备档工作,并及时公布各支部得分情况;

2、院团委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各基层团支部及其团员中调查考核情况;

3、在学年末的团支部联席考评会议上对各团支部进行评议;

4、评议结束后,经学院团总支审定,交由团总支组织部备案;

5、公布“先进团支部”名单并进行表彰嘉奖;

6、对不合格团支部(年终测评中得分在后10%的团支部),责令其及时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可考虑让其主要干部做出书面检讨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批评。

第四章 表彰办法

1、对各团支部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授予其“公共管理学院团学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结果作为推优的参考依据,予以优先考虑。

2、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干部,授予其“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团干”或“公共管理学院风采人物”荣誉称号。

3、对年终测评中得分在前20%的团支部进行表彰及奖励,授予其“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4、其他各级奖励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同学。

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06-5-10

公共管理学院基层团支部量化考评制度

 

为了我院各项团学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调动、激发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各团支部积极发挥在繁荣学院团学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基层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并且对在团学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支部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欠缺的支部提出改善意见,,从而使我院各团支部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更好的我院全体师生的在校生活提供便利,经团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各基层团支部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借此为我院的团支部的工作建立一个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我院基层团支部的量化考核以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位,每学年测评一次,在学年末由公共管理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各团支部每学年度量化总分为100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比值分别为20%70%10%)。对于获得“优秀”等级的团支部院团委将授予院级“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将其作为“五四”表彰的重要标准之一。

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我院团支部的量化考核工作按照日常工作情况与年终工作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

在日常的工作期间,日常工作的考核主要由年级团总支主要干部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由院团委及年级团总支干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应认真考核,详细记录,并及时交院团委备档,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评委员会由院团委、各年级团总支及各班级团支部主要干部组成,按实际情况可采用全体投票或评委打分两种形式进行表决。

第二章 量化细则

具体量化考评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组织建设情况(25分)、活动开展情况(60分)和工作奖励(15分)。(具体细节见《量化细则》)

  

第三章 量化程序

1、日常考核委员会及时将日常工作考核结果上交院团委,院团委组织部应做好考核结果的备档工作,并及时公布各支部得分情况;

2、院团委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各基层团支部及其团员中调查考核情况;

3、在学年末的团支部联席考评会议上对各团支部进行评议;

4、评议结束后,经学院团总支审定,交由团总支组织部备案;

5、公布“先进团支部”名单并进行表彰嘉奖;

6、对不合格团支部(年终测评中得分在后10%的团支部),责令其及时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可考虑让其主要干部做出书面检讨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批评。

第四章 表彰办法

1、对各团支部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授予其“公共管理学院团学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结果作为推优的参考依据,予以优先考虑。

2、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干部,授予其“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团干”或“公共管理学院风采人物”荣誉称号。

3、对年终测评中得分在前20%的团支部进行表彰及奖励,授予其“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4、其他各级奖励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同学。

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0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