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文件精神,涉及到副导师署名的科研成果认定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确保副导师队伍的稳定性、明确副导师的研究生指导职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院副导师队伍进行统计和认定。
1、请所有非毕业班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自己的副导师,并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第二导师一栏。
2、请将由第一导师及副导师本人签字的副导师书面情况报告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3、没有副导师的同学无须申报。
报送截止日期:3月31日。
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时上报书面材料并在系统中进行填写。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