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本科生学生工作>>正文

【本科生教育】化工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

2020/07/22 发布人:姜高亮 浏览次数:


为加强宿舍管理,营造和谐、卫生、安全、文明的宿舍环境,依据《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尊重他人生活习惯,与舍友和谐相处;注意个人生活卫生,自觉维护宿舍环境;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确保宿舍安全;注重个人修养,遵守宿舍文明礼仪;合理使用电子设备,按时作息。

二、值班制度

学生宿舍实行全体成员轮流值班制度,有宿舍长定期将值班安排张贴在宿舍醒目位置;宿舍成员各自负责本人床铺、书桌等个人区域卫生;值班人员负责宿舍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安全维护等工作,并负有提醒他人打扫本人卫生的职责。

三、宿舍检查

学院组织力量对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辅导员每周至少检查本年级宿舍一次;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每周至少检查一个年级宿舍,一个月轮流检查完所有年级宿舍一次;宿舍检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不提前通知。

四、检查标准

文明标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遵守宿舍秩序,文明使用电子设备,不再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组织观看非法视频;配合学校、学院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礼貌待人;不在宿舍内张贴各种营销广告,不在宿舍开展各种经营活动;作息时间规律,早起早睡,晚上11:00后不再使用电脑。

卫生标准:遵守各项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内干净、整洁,布置美观;不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被褥整理整齐;脏衣物要及时清洗,不乱对乱放;宿舍无异味;不在宿舍内携带和饲养宠物。

安全标准: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器炊具;不使用劣质无强制认证电器设备;不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使用结束及时断电;不在宿舍内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废弃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明火、煤气罐、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用具取暖照明。

五、奖惩办法

宿舍检查结果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德育素质”中“文明卫生”一项得分依据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给定,该项满分2分,辅导员、学生会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况予以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在宿舍内有抽烟、酗酒、观看非法视频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0.5分;使用电子设备无节制、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0.5分;宿舍内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有异味的,每次扣当天值班人员0.5分;对于床铺、书桌等个人区域不叠被褥、卫生不达标的,每次扣当事人和当天值班人员各0.5分,值班人员对当事人已进行提醒的,不扣值班人员分数;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危害宿舍安全的行为,每次扣1分;在宿舍内相互辱骂、打架斗殴的,每次每人扣1分;未经批准留宿他人的,每次扣1分;不配合检查、阻碍检查人员工作的,每次扣宿舍全体人员1分;在宿舍内存放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物品的,直接扣2分。

检查中发现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除扣分外,根据《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当事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取消当事人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每学期开展“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对于学风好、卫生好、讲文明的宿舍予以表彰。

六、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上一条:【本科生教育】化工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下一条:【本科生教育】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