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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郑州大学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5-07-16 点击数:

关于印发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各部、处、室: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  

                                                                      2014年5月19日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
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的部署,特制定我校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加 强校风、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水平,促进全校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 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校风学风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加强校风建设引导和带动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内容如下:

1. 校风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发扬学校优良传统,丰富内涵建设,科学定位办学目标,规范校园管理,创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全校各二级单位

2.学风建设。在 广大学生中树立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培育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 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形成浓厚校园学习氛围。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各院系

(二)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引导。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活动,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引导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做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2.科学管理。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校工会、各院系

(三)教风建设

    树立优良教风,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主要内容如下:

1.引导培育。培养教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

2.落实教风建设任务。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政治坚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精心施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弘扬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各院系

(四)机关作风建设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内容如下:

1.严肃工作风纪。重点解决思想松懈、纪律涣散等问题。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无故缺席有关会议或活动;工作中严禁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甚至故意刁难。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各部门

2.严格履行职责。重点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各部门

(五)规范办学、招生行为

    依据办学条件统筹确定办学规模和层次,合理安排年度招生计划,进一步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办学行为。未 经有关部门审批,严禁举办或者联合社会办学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严禁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进一 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和服务工作,不准违反规定举办或者联合社会办学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中外合作培训班、辅导班等。

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院系

2.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坚持招生工作“十公开”和“六不准”,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十条禁令”,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试和招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各院系

(六)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收费管理。严格收费标准审批与管理工作,未经省物价部门同意,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

2.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与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代收费如教材费要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严禁收费后不开规定的票据。

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

3.收费公示。要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责任单位:财务处及相关单位

(七)教学和学生管理

    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严格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和学生考核评价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教学管理。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完善教学考核机制;坚持完善教学督导、网上评教等监控与保障措施,强化和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通过举办教师讲课大赛和组织教师参加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提升本科生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2.规范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发 展党员、选拔学生干部和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把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以及其他补贴及时、足额地发给学生本人。 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和挪用学生的奖、助学金和其他补贴;严禁以班费、毕业照相、毕业聚餐、毕业纪念活动等名义截留或收取学生奖、助学金和各项补贴。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各院系

(八)后勤管理

    细化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为学生服务意识。主要内容如下:

1.食品安全管理。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把好食品卫生的“源头关”,确保原材料的安全;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制度、电子台账系统、食品检验制度、主要场所24小时监控制度、检查留样制度,在生产环节保证饮食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校内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校办产业管理处、保卫处

2.教室和宿舍管理。教室和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要进一步完善教室和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

(九)医院行风建设工作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医院要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卫生厅和学校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

2.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并按时上报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校医院

(十)附属中小学行风建设工作

    附属中小学行风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规定。附属中小学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办学、招生、收费的规定,加强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

2.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并按时上报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第一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对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责任单位要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制定方案、建立机构、动员部署等情况上报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结合学校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动态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组织考核

    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查看材料、受理信访举报、问卷测评等方式对各单位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四、责任追究

    对行风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和纠正;对反映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要把评议结果运用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并作为考核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影响学校行风评议工作成绩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学校行风建设是一项需常抓不懈的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把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我校行风建设的重点,作为检验评议工作成效的标准。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单位,抓住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议和治理,推动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我校的行风建设工作,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六、组织领导

    我校行风建设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进行,由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永扣  刘炯天

副组长:陈一峰  李兴成  吴宏亮  高丹盈  宋毛平

常俊标  王宗敏  别荣海  张倩红  阚全程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建生  王  博  厉  励  刘建华  关绍康

杨国战  李宪民  李慧军  吴建军  谷振清

张书祥  张志坚  张雅萍  武跃民  姜建设

梁长平  淮建利  韩伟汝  戴国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行政楼511房间,电话:67781266),石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

说明:责任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各医院、各附属中学分别负责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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