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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4-08-28 点击数:

各支部:

    根据省委和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机关35个党支部和新校区建设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时间安排

91日至915日。

 2、参加人员

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评议步骤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逐个进行自我批评,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

 2)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表格附后),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支部掌握,上报机关党委。

 4)评议内容。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5)评定意见。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或表彰。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质量好坏的重要体现。各支部、全体党员都要进一步端正态度,把能否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检验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党性的重要依据。

 2、落实责任。在校第二督导组和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下开展评议工作。

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

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好头,走在前,推动活动开展。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测评。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915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所有表格916日填报完毕并上报机关党委444房间。

     3、做好整改。各支部要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做出公开承诺,要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做好总结,通过自评和互评,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解决工作、思想上的问题。

 

                   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828

附件:  附件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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