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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组织生活制度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5-07-20 点击数:

    1、机关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2、机关党委委员除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机关党委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应召开一次的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统一思想,使委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机关党委党员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自学写出局面材料,做好发言准备,讲真话,讲心里话,向党组织坦诚地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机关党委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党员干部的发言提纲上交机关纪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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