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大学艺术硕士人才培养方案
Master of Arts Training program
美术领域(135107)
一、学位类别、代码
学位类别:艺术硕士(美术) 代码:135107
二、专业简介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是郑州大学于2016年新设立的艺术类学院, 也是最富有活力的学院之一。其前身为郑州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系。2016年上半年,报上级批准在原美术学院书法学系的基础上成立独立的郑州大学书法学院。当年11月5日,全国首个综合类高校书法学院——郑州大学书法学院揭牌正式成立。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吴邦国为书法学院题写院名并发来贺信,著名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张海任首任院长。郑州大学书法学院由张海先生出任院长,并组建了雄厚的师资队伍。张海先生是新时期河南书家群体的杰出代表,是“中原书风”的引领者、开创者,他曾连任两届全国书协主席,也是全国书法艺术界的领头人。
硕士招收郑州大学美术学(书法艺术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 养,一向兼顾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两个方面。坚持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传统继承与艺术创新相结合的原,不断发展研究生教育。郑州大学书法专业实现了数次历史性的大跨越,书法学院正在为把书法学科打造成本校优势和特色学科而努力奋斗,正在为实现“郑大特色、河南优势、全国一流”的目标定位稳步迈进。
三、培养目标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高 水平技能及良好综合素养的高层次美术专门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教育、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 应用型专业人才。
四、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五、培养方向
1、书法创作研究(含篆刻)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硕士研究生延期期限最长 2 年。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复学后相应延长修学年限;经批准公派出国、出境联合培养或执行合作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在外学习时间计入修学年限。
七、培养方式
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训练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践类课程应保证适度学时数和学分比例,专业实践课应重视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尽可能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给学生提供独立思考、探索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空间,以及跨专业学习和实践的条件。实行导师负责制,可聘请高水平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教学采用学年学分制。
八、课程类型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与专业相关课程)。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文化视野、掌握专业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书法鉴赏、研究的能力以及在作品整体表达和文化修养呈现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九、课程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50 学分,实践类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 60%。实践类课程应由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其中开放性实践课程占实践类课程总学分的 20%-30%左右。具体学分安排:必修课中公共课不少于 8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一般不少于 34 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 30 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 6-10 学分;选修课程一般不少于 8 学分。
十、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
课程 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必修课 |
公共课 |
全部专业方向(9学分)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 究 |
32 |
2 |
1 |
考试 |
理论类课程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 论 |
16 |
1 |
1 |
考试 |
英语 |
32 |
2 |
1 |
考试 |
古代哲学经典 选读 |
32 |
2 |
2 |
考试 |
艺术学原 理 |
32 |
2 |
2 |
考试 |
专业必修课 |
全部专业方向(34学分) |
书法创作前沿 专题 |
32 |
2 |
1-2 |
考试 |
理论类课程 (4学分) |
书法史论 专题 |
32 |
2 |
1 |
考试 |
篆隶创作 实践 |
64 |
4 |
2 |
考试 |
实践类课程 (20学分) |
|
|
|
楷书创作 实践 |
64 |
4 |
2 |
考试 |
|
行草创作 实践 |
64 |
4 |
1 |
考试 |
篆刻创作 实践 |
64 |
4 |
3 |
考试 |
古文字与书法 实践 |
32 |
2 |
1 |
考试 |
艺术 考察 |
32 |
2 |
2 |
考试 |
艺术 实践 |
160 |
10 |
3-6 |
考试 |
开放性实践课程 (10学分) |
选修课 |
近现代书法研 究 |
16 |
1 |
3 |
考查 |
理论类课程 |
域外书法 研究 |
16 |
1 |
4 |
考查 |
理论类课程 |
诗词 创作 |
16 |
1 |
3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中国古代文化 专题 |
16 |
1 |
4 |
考查 |
理论类课程 |
中国画专 题 |
16 |
1 |
3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书法文献 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理论类课程 |
幅式装帧与策 展 |
16 |
1 |
3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金石传拓 专题 |
16 |
1 |
4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
书法教育与实 践 |
16 |
1 |
5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河洛书法 专题 |
16 |
1 |
5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简牍书法 专题 |
16 |
1 |
5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论文写作 指导 |
16 |
1 |
3 |
考查 |
理论类课程 |
甲骨文书法专 题 |
16 |
1 |
4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魏碑书法 专题 |
16 |
1 |
3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书画鉴定 专题 |
16 |
1 |
5 |
考查 |
实践类课程 |
选课说明: 1、公共课所修学分须不少于8学分; 2、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 34 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 30 学分,含 开放性实践课程 6-10 学分之间; 3、选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 8 学分; ………… |
十一、毕业考核
本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由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所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考核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考核申请人思考专业技能的综合理论素养与阐述能力。这两部分构成评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综合依据,两者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毕业考核各环节均应公开进行,可先通过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考核合格后进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或可同时进行;依据本领域专业学位性质,以同时答辩为宜。
(一)专业实践能力展示1.总体要求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 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 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3. 具体要求
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独立临摹与原创书法篆刻作品,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 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 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穿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毕业设计的作品每人不少于 15 件,其中创作 10 件(至少有 4
件为自撰内容),临摹 5 件,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大不得超
过 8 尺整纸。
‚作品的形式、内容、书体等需与导师惊醒反复沟通、确认。不得出现篆法、草法、繁简体、假借字、异体字等错误。
ƒ与论文答辩的要求一样,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评判打分,达到 75 分者方为合格。
(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书法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思考、案例分析、技艺探索、方法研究等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创作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1、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专业学位论文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不含图例与图表)。论文写作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并符合严格的学术规范。论点要鲜明,论据要翔实,论证要缜密,表述要畅达。
3、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本次不能毕业。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 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十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三、学业档案
本领域专业学位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现场影音录像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须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培养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