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管理和财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新形势下,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防范经济活动风险的现实需要。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构建全面规范透明、讲求绩效、约束有力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
二、严格制度落实,进一步坚强财务管理
(一)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学院财务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行为。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完整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所有收支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原则。
(三)依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 号)要求,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职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三级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禁编造虚假事项、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资金,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等,严禁虚报冒领或者违规发放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项目预算及实际任务量核拨项目合作单位资金,加强资金拨付监督管理。
(四)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 号),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存量资产、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论证,从严控制,严禁超标准配置。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资产购置、使用、保管、清查、处置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加强无形资产管理,高校财务、资产管理及科研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校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转让以及收益分配监管,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进行科学、严密的可行性论证,按规定严格审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利用高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工作, 实现资产动态管理。鼓励高校科研设施和仪器校内共建共享,避免低端重复购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机构,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 鼓励明确专职采购人员,提高专业化采购能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科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严格经费支出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规范组织采购程序,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等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效果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实施动态监管。
(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决策应执行“三重一大”程序,符合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按国家、省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建程序办事, 按规定严格进行招投标。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应严格执行,未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高校不得脱离自身财力实际规划大型建设项目,严禁违规举借债务,对违规举债相关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要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经济合同实施归口管理,明确经济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严禁未经校(院)长正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借贷、股票买卖和理财产品合同。合同签署的被授权人应当熟悉业务、了解流程,是敢担当、能负责、善把关的明白人。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者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法律、技术、财务等业内人员会商,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咨询。要建立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经济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紧密契合,经济活动合同应及时提交财务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三、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与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切实加强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自查和对所属单位检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财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顶风违纪,出现窝案、大案、要案和重复性案件的单位和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书法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