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院劳动纪律要求-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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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院劳动纪律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6

(一)出勤要求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出勤时间

1.原则上按学校要求上下班。

2.没有特殊情况,不到下班时间不得早退离岗。

(三)考勤办法

1.原则上每日签到,不得超过一周不签到。

2.因故不能到岗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请、销假

1.因故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以内给党政办公室主任请假;1天以上(含1天)给主管院长请假、向党政办公室报备;超过2天给学院主要负责人请假、向办公室报备;5个工作日以上的,必须报人事处审批。

2.代别人离院办事请假的,需先由被代办人向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

3.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政办公室销假。

4.疫情防控期间,离开郑州市要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填报《教职工外出行程上报》,报告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提交,履行学校报备手续。

5.其他情况,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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