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
 
        
 
        
 
        
 
       一、报到安排及相关要求
 
       1.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试通知书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凡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报道时交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4)本人签名后的《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表格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打印)。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表格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服务信息栏中下载打印)。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或是弄虚作假者,按学校规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  日期 |  9:00-12:00 |  14:00-17:30 |  地点 | 
 
         
         |  3月21日 |  考生报到 |    |  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 
 
         
         |  3月22日 |  体检 |  笔试 |  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南4-201教室 | 
 
         
         |  新闻与传播:南4—202教室 | 
 
         
         |  3月23日 |  英语和专业面试  |  地点看现场通知 | 
 
        
      
 
       
       -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3月22日(周二)下午14:30—17:30,请各位考生14:00前到考场集合。
 
       考试地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考生在核心教学区南4—201教室;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南4—202教室。外校考生应提前熟悉地点,以免找错地点或迟到。
 
       专业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  跨专业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考试时间:3月22日(周二)下午17:30-20:30;
 
       考试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17:00。
 
       请全体考生8:20到新闻与传播学院与文学院办公大楼的二楼西侧文学院学术报告厅集合候考和进行面试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正式开始。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面试地点:面试一组在三楼学术报告厅;面试二组在一楼资料室;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考生在三楼新华社专题研究室。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抽取考题(二选一),回答专家就有关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所出的问题;回答专家提出的其它问题。
 
       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50%。
 
       4.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与专业课及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后直接到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进行测试);
 
       考试地点:面试一组考生在三楼数字传媒研究室;面试二组考生在三楼新闻名家研究室。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六、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权重比为3∶7。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七、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请考生注意查看。
 
       八、其它相关问题,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解释。
 
       九、复试工作监督电话:67780087。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