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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学生通讯员队伍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宣传人才队伍,同时为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提供实践和锻炼平台,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将派出学生通讯员深入到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挖掘新闻素材,开展新闻报道,并建立长效、密切的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对外宣传工作。为加强我校学生通讯员队伍建设,保证学生通讯员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学生通讯员选拔制度

1、学生通讯员由新闻与传播学院选拔产生,向各单位分配,通讯员名单交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学生通讯员要求文字功底好、沟通能力强、勤勉敬业、尽责爱岗。

2、通过选拔的学生通讯员应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自身素养和工作质量。

3、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同一单位的通讯员要求大二、大三学生各一名。工作以高年级学生为主,大二学生积极协助。高年级通讯员有帮带低年级通讯员的义务。

 

第二章  学生通讯员定期联系制度

4、学生通讯员应随时与所联系单位保持联络,及时了解该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最新的工作成果和优秀个人事迹,在征得该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

5、联系通讯员的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为学生通讯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帮助其协调和联系采访对象,提供稿件采写所需的相关材料数据。

6、学生通讯员至少每两周去一次所联系单位,了解该单位工作信息,为新闻报道做好准备。

 

 

第三章  例会制度

7、新闻与传播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通讯员的日常联络与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学生通讯员例会,会议由新闻与传播学院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学生通讯员进行工作汇报,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并拟定本月工作计划。会议通过工作研讨,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通讯员工作水平。

8、学生通讯员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向新闻与传播学院指导老师请假,并附请假条。

 

第四章  稿件审核制度

9、学生通讯员每年至少要在公开新闻媒体上发一篇新闻稿件。学生通讯员撰写的新闻稿件应由所联系单位审阅把关;新闻与传播学院安排教师对生通讯员的新闻稿件进行指导。

10、对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及突发敏感事件的报道,对稿件中涉及到的重要情节,学生通讯员务必核查清楚,应由所联系单位负责人把关,并及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审核。重大事件及突发敏感事件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信息未经党委宣传部同意不得擅自向外提供。

 

第五章  考核、奖惩制度

11、学生通讯员在校园网、校电视台、校广播站、校报等校内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稿酬;在校外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视稿件字数和影响力给予物质奖励。发表新闻稿件作为通讯员考评的依据之一。

12、每学期根据学生通讯员发表新闻稿件、采访、提供新闻素材,及参加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先进,并对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13、每年年末,校党委宣传部对连续担任通讯员满一年(连续两个学期)的学生进行全年工作情况考核和评定,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2014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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