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按照《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13年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复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并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专业复试专家小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或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专业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程序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4 12 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到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须携带的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

7)郑州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

注:考生选择导师应依201348日下午我院网站公布的导师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

3.体检

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间为2013413日上午,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北大门里向东100米郑州大学医院内,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具体详情查询校医院相关公告)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请取得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我院复试的具体安排及复试要求届时参加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准参加复试,并不予录取。

3、复试考生须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复试地点,同时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须听从复试小组的统一安排。

4、我院将根据专业的特点、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实行差额复试。

5、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教育部规定的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项,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的,按在职攻读对待。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具体包括专业科目笔试、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历考生需进行专业加试。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 70 %+复试成绩(占30 %)。

4、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每位导师的情况可详见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http://www12.zzu.edu.cn/xinwen/teacher.php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我院。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开通投诉、申诉、监督电话(电话:67780087)。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 2010418 428。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450001
建议1920×108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