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林爱珺教授做客我院名师名家讲坛
11月17日晚7点,应我院邀请,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国际学院副院长林爱珺教授做客我院“名师名家讲坛”,在院办四楼学术报告厅,以《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侵权和伦理选择》为题,给我院师生作专题报告。报告会由邓元兵博士主持。
“到郑州就是到了河南,回了老家。”由于父亲当兵的缘故,林爱珺老师少年时期生活在洛阳,因此她表示来到郑州就倍感亲切。
web1.0到2.0时代的转变,使得我们从时间、技术和社会等层面赋予了新媒体这一概念新的理解:新媒体时代具有全民传播、全时传播、全域传播、全速传播、全媒体传播、全渠道传播、自净化传播、全民互动性等特征。同时林教授以图表的形式,更加清晰地展现了中国网民数量的变化。“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路透社。”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也带来了全民围观、网络大V、网络水军和境内外机构和媒体互动的传播革命,再加上社交媒体对传统媒体的渗透,以上种种因素使得舆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变得越来越大。
舆论力量变大使得对媒介进行伦理管理成为一种必然。林教授通过研究媒介侵权诉讼的前四个发展浪潮之后,于2012年提出了媒介诉讼的第五第六浪潮:媒介侵权主体具有复杂性,昔日作为被告的媒体频频成为原告。林教授指出,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媒介侵权诉讼即将经历第七次浪潮。
“侵权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和有主观过错是媒介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林教授在普及过相关概念和延伸知识后,提出了“在自媒体时代,侵权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的观点。互联网立法的滞后和现行法律的不完善,给实施侵权行为提供机会;网络的易于操作,使得实施侵权变得愈发简单便捷;网络的分散性和隐蔽性造成受害人“伸冤无路,投诉无门”。
在这个一言不合就斗图的时代,表情包的制作与使用是否侵犯了肖像权?林教授以这一问题引入肖像权这一概念,并以葛优起诉艺龙网的事件,引发大家思考。
随后,林教授借助漫画给同学们具体解释了名誉侵权行为。名誉侵权又表现为侮辱、诽谤和新闻失实三个方面。林教授表示,现在的网络管理实行后台实名制、前台使用虚拟账号,相较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无法根治的弊端,网民使用虚拟账号发表言论极易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林教授通过分享2015年广州首例微信“朋友圈”侵权案、周鸿祎微博第一案、方舟子和崔永元互掐等真实案例,提醒在场学生: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羽毛,爱惜自己的羽毛,勿在他人的羽毛上乱涂乱画。
讲座最后,我院多位同学就《新闻法》该不该立法、新何时出台、出台的最佳时宜、如何在软件格式合同上维护用户和媒体的权益等问题和林爱珺老师进行了探讨交流。(图文:王仪)

林爱珺老师作报告

邓元兵博士担任主持

同学提问交流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