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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通知

文章作者:公民教育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重点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我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01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2006年修订稿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教   育   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006年修订)

 

 

目  录

一、 总则

二、 管理体制

三、 人员管理

四、 项目管理

五、 人才培养

六、 成果管理

七、 学术交流

八、 经费管理

九、 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

十、 档案管理

十一、 报告制度

十二、 检查评估

十三、 附则

 

一、总则

 

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