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处党委派员参加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作者:党锋 发布时间:2023-03-03

2023年3月3日下午,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纪检监察委员参加了在综合管理中心第一报告厅举行的校纪检监察干部学理论培训会议。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王圭宇研究员作了《监察官法》解读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省纪委《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省管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全员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校纪委将2023年确定为郑州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年。通过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学纪律,达到提升素质、提高能力、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学习培训目标,不断提高我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

此次培训是郑州大学纪检监察干部2023年学习培训工作方案中集中学习培训的第一课,集中学习培训按照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学纪律三个阶段进行,学习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统分结合,精准施教,采取书记讲堂、业务交流、案例实践、专题辅导、每周研讨、考核测试等方式,通过领导领学、分组研学、个人自学、检查督学“四学联动”,提高学习实效。离退处党委分在五个学习小组中的第三组进行研讨、实践学习。

据悉,学习培训工作方案中集中学习培训到3月31日,4月1日至12月底为常态化培训。常态化培训阶段坚持每月“四个一”:一期专题培训,一次业务交流,一个典型案例教学,一期中原纪检监察讲堂,着力加强业务交流、案例实战、专题培训和知识拓展。

 

学习培训现场

 

王圭宇研究员作《监察官法》辅导报告